抗霾“大V”轉角遇政策拐點 VOCs治理藏千億市場
13年5月,環保部下發《揮發性有機物(VOCs)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在VOCs污染防治策略和方法方面給出指導性意見,并要求到15年基本建立起重點區域VOCs污染防治體系,到20年實現VOCs從原料到產品、從生產到消費的全過程減排。隨后北京、天津、河北、廣東、浙江、江蘇等省市也相繼出臺政策,大力推進VOCs監測治理。
業內普遍認為,隨著常規污染物治理進入穩定階段,VOCs將成為接檔后市的治理對象之一。根據研究報告,VOCs監測市場保守估計將達400~600億元,VOCs污染治理正在起步,有望撬動近700億元的產值。而研究院統計,“十二五”末期VOCs市場規模將超過815億元,而“十三五”期間,其市場規模將超過1400億元,政策層面的努力帶動了VOCs市場的啟動。
還有一組數據顯示:到2020年,預計工業源VOCs減排控制帶來的市場空間為1809.66億元,其中含VOCs產品的使用和排放環節的減排需求為759.22億元,占總需求的41.53%。VOCs生產、儲運以及以VOCs為原料的生產工藝過程減排需求分別為350.99、463.45、232萬噸。另外VOCs監測市場價值估計為48.65億。
中國環保產業協會廢氣凈化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副秘書長欒志強稱,“十二五”期間重點完善VOCs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建設,預計“十三五”將成為VOCs監測及治理的重要時期。
對于VOCs治理,國家除了強制性管理制度,也應考慮出臺一些經濟性的鼓勵措施和手段:
,建立VOCs排污權交易機制,統一減排標準、完善減排量核定、轉讓機制。
第二,出臺適當的經濟鼓勵措施,如稅收優惠政策,以有機廢氣的減排量為指標,對排污企業及其引入的有專業資格的第三方治理機構給于減免一定稅負等優惠措施。
第三,多種經濟手段支持專業的第三方治理機構,通過推動項目融資、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貼息、引導環保基金進入等,為好的技術的推廣和應用提供資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