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深圳市海域管理條例(草案稿)》(以下簡稱《條例》)在市法制辦網站全文公布并面向社會征求意見。《條例》將海洋管理納入法制范疇,擬建立海域使用權的市場化機制。此外,《條例》對圍填海造地、海洋污染等做出規定,向海域傾倒廢棄物將被處20萬元罰款。
“任大炮”1小時撿垃圾126公斤
有“任大炮”之稱的地產商任志強已于去年11月通過微博宣布正式退休。退而不休,近日身為阿拉善SEE生態協會會長的他出現在深圳灣,以志愿者的身份帶領協會的會員清理海漂垃圾。
當天早上9時許,任志強和近40名企業家組成的志愿者團隊進入紅樹林撿垃圾。有消息稱,1個小時竟收集了12大袋海漂垃圾,總共126公斤。深圳市紅樹林濕地保護基金會項目主管李燊也表示“這些海漂垃圾多是不可降解的,被鳥類誤食之后,它們消化不了就會餓死。”
李燊的話并非空穴來風,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由人們生產生活產生的垃圾在形成“圍城”之勢的同時,也逐漸向海洋延伸,“垃圾圍洋”也日益成為各地政府環境治理的大難題。
海漂垃圾對生態造成毀滅性危害
隨著人口壓力的增長及經濟的騰飛,中國海岸線區域生態環境也日趨惡化,其中就有海漂垃圾的威脅。有研究表明海漂垃圾會對濱海紅樹林濕地等生態系統造成毀滅性危害;這些垃圾還會通過生物鏈威脅人類食品安全。
法國發展研究院院士勞倫斯·莫里斯女士在去年厄瓜多爾首都基多舉辦的一次環境論壇上表示;“據統計在北大西洋,有30%的魚類在其生命周期內,都會食入大量的塑料垃圾。”受海洋污染影響的海洋生物種類十分廣泛,例如魚類、鯨類、烏龜等,塑料垃圾對他們的危害是致命性的。據統計,每年大約有1500萬海洋生物因塑料垃圾而死亡,而且近年來有不斷惡化之勢。
深圳往海里倒垃圾罰款20萬
為加強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深圳市規劃國土委((海洋局)起草《深圳市海域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其中規定,向海洋傾倒廢棄物的可罰20萬元。市法制辦19日就此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月19日。
《條例》重點對陸源污染的防治措施進行完善,明確環保部門發放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前應征求海洋部門意見,對于環保部門征繳的排污費應安排30%的比例用于海洋生態保護及海洋環境的綜合整治。《條例》對相應的法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并予以相關罰款,從5萬元到20萬元不等。比如,未制定海洋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或發生污染事故不按規定報告的,予以警告,并處5萬元罰款;未按規定提交海洋環境監視報告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罰款。向本市海域傾倒廢棄物的,責令改正,并處20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可提請相關主管部門依法吊銷許可證等。
此外,《條例》還重點明確海岸線界定機制。明確以平均大潮高潮線為基礎,由海洋部門與土地部門共同劃定海岸線報市政府批準公布,從而一并解決灘涂的管理問題。考慮到大潮的高潮線處于不斷變化中,海岸線每5年修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