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北京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等五項行政許可事項裁量基準公開征集意見的公告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2〕27號)和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京依法行政辦發〔2023〕4號)的要求,規范實施行政許可裁量基準制度,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對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等五項行政許可事項編制了《北京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裁量基準》《北京市危險廢物跨省級行政區域轉移審批裁量基準》《北京市延長危險廢物貯存期限審批裁量基準》《北京市一般固體廢物跨省級行政區域貯存、處置審批裁量基準》《北京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批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提出意見建議。
公開征集意見時間為:2023年8月16日至8月23日。
意見反饋渠道如下:
1.電子郵箱:gutichu@sthjj.beijing.gov.cn
2.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車公莊西路14號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固體廢物與化學品處(請在信封上注明“意見征集”字樣)
3.電話:010-68717209
4.傳真:010-88422947
5.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動”版塊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見征集”專欄中提出意見。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2023年8月16日
《北京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主要完善了以下方面:
一是完善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類別,明確了不同類別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行使層級;其中,按照本市相關要求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可以負責本轄區內危險廢物綜合經營許可證頒發。二是完善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辦理項,將許可的辦理項分為首次申請、變更申請、重新申請、延續申請、注銷申請,同時進一步優化申請材料,對審批時限進行細分。三是增加了行政許可審批后相關內容,增加了年報要求,“變更”“撤回”“撤銷”“注銷”程序基本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相關規定設置。
《北京市危險廢物跨省級行政區域轉移審批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主要完善了以下方面:
一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調整了許可條件;二是按照國家要求完善了申請材料;三是增加了行政許可審批后相關內容,“變更”“撤回”“撤銷”“注銷”程序基本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相關規定設置。
《北京市延長危險廢物貯存期限審批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主要完善了以下方面:
一是修改了行政許可事項名稱,與國家事項名稱統一;二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調整了許可條件;三是增加了行政許可審批后相關內容,“變更”“撤回”“撤銷”“注銷”程序基本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相關規定設置。
《北京市一般固體廢物跨省級行政區域貯存、處置審批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主要完善了以下方面:
一是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調整了許可條件;二是簡化了申請材料;三是增加了行政許可審批后相關內容,“變更”“撤回”“撤銷”“注銷”程序基本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相關規定設置。
《北京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批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主要內容有:
一是完善了廢棄電器電子處理企業資格審批的辦理項,將許可的辦理項分為首次申請、變更申請、重新申請、延續申請、注銷申請,同時進一步優化申請材料,對審批時限進行細分。二是增加了行政許可審批后相關內容,“變更”“撤回”“撤銷”“注銷”程序基本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相關規定設置。
原標題:關于對《北京市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裁量基準》(征求意見稿)等五項行政許可事項裁量基準公開征集意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