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洛陽市生態環境局發布《洛陽市2022年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實施方案》全文,主要內容如下:
工作目標
全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 47 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控制在 86 微克/立方米以下,5-9 月臭氧超標率控制在 30.7%以下,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不低于 64.7%,重污染天數比例控制在 2.0%以下。
主要任務
(一)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綠色升級
2022 年 7 月底前制定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方案,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 年本)》《河南省淘汰落后產能綜合標準體系(2020年本)》,組織開展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按期完成年度淘汰落后產能目標任務。
持續完善“散亂污”企業監管機制,加強執法檢查,定期開展“回頭看”,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異地轉移,確保動態清零。
2022 年 7 月底前偃師區集中噴涂中心投運;2022 年 12 月底前偃師區制鞋產業園投用。
全市嚴禁新增鋼鐵、電解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煤化工(甲醇、合成氨)、氧化鋁、焦化、鑄造、鋁用碳素、燒結磚瓦、鐵合金等行業產能。禁止耐火材料、鉛鋅冶煉(含再生鉛)行業單純新增產能。水泥行業產能置換項目應實現礦石皮帶廊密閉運輸,大宗物料產品清潔運輸。
(二)深入調整能源結構,推進能源低碳高效利用
制定“十四五”節能目標考核工作方案,優化能耗雙控考核方式。
禁止新建企業自備燃煤機組,加快推進洛陽市建成區內燃煤電廠基本“清零”,有序關停整合 30 萬千瓦以上熱電聯產機組供熱合理半徑范圍內的落后燃煤小熱電機組(含自備電廠)。
對 2024 年 10 月底前完成拆改任務的工業爐窯,優先給予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
2022 年 11 月 15 日前全市新建改造集中供熱管網 20 公里,中心城區新增集中供熱面積 100 萬平方米,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96%,縣域新增集中供熱面積 100 萬平方米。
2022 年底前新增地熱能供暖能力 15 萬平方米。
加快風能、太陽能資源開發利用,加大風力發電項目建設協調力度,推進存量風力發電項目建設并網,年度新增并網 10 萬千瓦。大力推進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試點建設,壓茬推進項目建設,年度新增并網 15 萬千瓦。2022年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 25 萬千瓦左右。
(三)持續調整交通運輸結構,打好柴油貨車治理攻堅戰
大力推進煤炭、礦石、焦炭、建材(含砂石骨料)等大宗貨物鐵路運輸。
中長距離運輸時主要采用鐵路運輸,短距離運輸時優先采用封閉式皮帶廊道、新能源或國六排放標準貨車;鼓勵具備鐵路專用線的大型工礦企業作為物流集散地向周邊輸送。
其他煤炭、火電行業煤炭清潔運輸比例不低于 80%;焦化行業進出企業的煤炭、焦炭等清潔運輸比例不低于 65%,推進有色金屬、建材(含水泥、砂石骨料)等行業清潔運輸,砂石骨料進場清潔運輸比例不低于20%,石灰石由礦山至廠區原則上采用全密閉皮帶廊道等方式運輸。
新增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 50%。除保留部分應急車輛及新能源汽車無法滿足使用需求情況外,2022 年底前市城市建成區公交車基本實現新能源化,2022 年底前國有企業自有、租用、外包、場內等運輸車輛更新替代為國六或者新能源車輛比例不低于 50%,國有商砼企業水泥罐車更新新能源比例不低于50%。
穩步推進國四及以下柴油貨車和采用稀薄燃燒技術的燃氣貨車淘汰工作,完成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及燃氣汽車淘汰任務。
(四)優化調整用地結構,強化面源污染治理
加強國、省道道路揚塵監控能力建設,逐步納入省級監控平臺。深入開展揚塵治理專項行動,嚴格落實《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道路揚塵污染差異化評價標準》《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揚塵治理監控平臺數據接入標準》要求,對揚塵重點污染源實行清單化動態管理。
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切實規范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和維護管理,集氣罩日產日清,油煙凈化器每月至少清洗、維護或更換濾料 1 次,排煙管道每半年至少集中清洗 1 次,確保油煙達標排放。
2022 年 6 月底前縣區在線監控平臺要全部與市級平臺聯網運行。加大執法力度,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超標排放油煙污染物的餐飲服務單位,責令整改并依法處罰,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2022 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 96%以上。嚴禁秸稈、落葉、枯草及生活垃圾露天焚燒,完善禁燒工作機制,壓實縣鄉分包監管責任,加大禁燒宣傳力度,綜合采取排名、通報、約談等措施推進工作落實,充分發揮衛星遙感、無人機、藍天衛士等監控作用,對發現火點及時預警、及時撲滅。
2022 年 6 月底前新建煙葉電能烤房 345 座,改造烤房1374 座,9 月 20 日前完成烤房及配套變壓器市級驗收。
(五)推進工業企業四項工程,深化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水泥熟料企業穩定達到績效水平 A 級企業排放標準。按照省級要求推動實施焦化行業超低排放,加強有組織廢氣、無組織廢氣排放監測監控、物料運輸和化產工段等全流程、全過程環境管理。
2022 年 3 月 1 日起,嚴格執行河南省耐火材料新標準《耐火材料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2166-2021);按照河南省磚瓦窯行業新標準《磚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新標準》對大氣污染物有組織、無組織排放開展提標治理,自 3 月25 日起大氣污染物在基準含氧量 18%工況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 10、50、100mg/m3。達不到排放標準的,依法實施停產治理。
(六)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
對汽車制造、木質家具制造、包裝印刷、鋼結構制造、工程機械等行業溶劑型涂料、油墨、膠黏劑、清洗劑使用企業制定低 VOCs 含量原輔材料替代計劃。原輔材料實施源頭替代的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期間可實施自主減排。
各縣區組織對涉VOCs 企業治理設施建設情況、工藝類型、處理能力、運行情況、耗材或藥劑更換情況、能源消耗情況和廢過濾棉、廢催化劑、廢吸附劑、廢吸收劑、廢有機溶劑等二次污染物規范化處置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對治理設施設計不規范、與生產系統不匹配,單獨使用光催化、光氧化、低溫等離子等低效技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行效果差的,建立清單臺賬,力爭 2022 年 6 月底前基本完成升級改造并開展檢測驗收,嚴把工程質量,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2022 年 5 月底前全面排查含 VOCs 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敞開液面以及工藝過程等環節無組織排放情況,組織開展 VOCs 抽測,開展工業涂裝、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執行情況檢查,對達不到相關標準要求的問題進行整治。
2022 年 5 月底前開展轄區內汽油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全覆蓋專項行動,確保全市汽油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油氣回收裝置穩定正常運行;2022 年 5 月底前對轄區內所有汽油儲油庫、加油站和 20%以上的油罐車開展監督性抽測,對未按規定安裝并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依法嚴厲查處。推進油品 VOCs 綜合管控。
(七)強化區域聯防聯控,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
(八)強化基礎能力建設,持續推進大氣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詳見附件)
原標題:關于印發洛陽市2022年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及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