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政策法規】日前,《北京市進一步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方案》印發。文件要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持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堅持問題導向、系統治理,堅持強化監督、嚴格考核。文件要求,到2017年底,市、區、鄉鎮(街道)、村四級河長體系全面建立。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進一步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委、區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辦局,各總公司,各人民團體,各高等院校:
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進一步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7月19日
北京市進一步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強化屬地責任,全面深入推進河長制,有力促進水污染治理、水環境治理、水生態治理、水資源管理、河湖岸線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入學習貫徹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落實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堅持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以水生態文明建設和水安全保障為統領,以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保護水資源為主要任務,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共治、屬地負責、行業監管、專業管護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解決首都水環境突出問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努力建設的和諧宜居之都。
(二)基本原則
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處理好河湖管理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系,強化規劃約束引導,促進河湖休養生息,維護河湖生態功能。
堅持黨政領導、部門聯動。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進一步明確各級河長職責,強化工作措施,協調各方力量,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堅持問題導向、系統治理。立足不同區域不同河湖實際,強化系統治理,統籌上下游、左右岸,實行一河一策,全面落實三查(嚴查污水直排入河、垃圾亂堆亂倒、涉河湖違法建設)、三清(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三治(水污染治理、水環境治理、水生態治理)、三管(嚴格水資源管理、河湖岸線管理、執法監督管理)責任,解決好河湖管理保護的突出問題。
堅持強化監督、嚴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進一步健全河湖管理保護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拓展公眾參與渠道,形成社會共治格局。
(三)工作目標
到2017年底,市、區、鄉鎮(街道)、村四級河長體系全面建立,河長制配套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到2020年底,全市水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提高,重要水庫、河流、湖泊等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達到77%以上,主要河湖實現水清、岸綠、安全、宜人。
(四)組織形式
設立市、區兩級總河長、副總河長??偤娱L由市、區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總河長由市、區黨委相關領導和分管水務工作的政府領導擔任。
設立市、區、鄉鎮(街道)、村四級河長。五大河流(永定河、北運河、潮白河、拒馬河、泃河)和市管河湖設立市級河長,由市級領導擔任;各河湖所在區、鄉鎮(街道)、村均分級分段設立河長,區級河長由區級領導擔任,鄉鎮(街道)級河長由鄉鎮(街道)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村級河長由村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擔任。
設置市、區、鄉鎮(街道)河長制辦公室。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領導擔任同級河長制辦公室主任,相關單位為同級河長制辦公室成員單位,其分管領導為辦公室成員;鄉鎮(街道)河長制辦公室主任由各鄉鎮(街道)確定。
(五)工作職責
市、區總河長對轄區內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負總責,對河長體系建立健全情況、河長和相關單位履職情況、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等進行督導和考核。副總河長協助總河長開展工作。
市級河長負責統籌推進流域綜合治理工作,督導相關河湖區級河長及市有關單位履行職責。區級河長對河湖管理保護工作負主要責任,負責解決水污染治理、水環境治理、水生態治理、水資源管理、河湖岸線管理等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并抓好流域防汛工作,對鄉鎮(街道)級河長和區有關單位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鄉鎮(街道)級和村級河長職責由各區確定。
河長制辦公室承擔河長制組織實施的各項具體工作,落實總河長、副總河長、河長確定的事項。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各項工作。
二、主要任務
(六)加強水污染治理
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廠、污水管線、再生水管線等設施的建設和改造,盡快實現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全覆蓋,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加大農業、農村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有序退出河湖管理保護范圍內的農業種植、畜禽養殖,積極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全面推廣科學施肥技術。嚴格治理城鄉生活污染、工業企業污染、水產養殖污染、船舶碼頭污染,全面控制入河湖污染物排放。
(七)加強水環境治理
強化水環境質量目標管理,按照水功能區確定各類水體的水質保護目標。切實保障飲用水水源安全,開展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建設,依法劃定地表、地下水源保護區,落實污染源防治、風險防控等各項保護措施。加強河湖水環境綜合整治,推進水環境治理網格化和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水環境風險評估排查、預警預報與響應機制。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則,組織制定治理方案,扎實推進治理工作。按照“戶分類、村(社區)收集、鎮(鄉、街道)轉運、區處理”的原則,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理,減少生活垃圾對農村水環境的影響,推進美麗鄉村建設。
(八)加強水生態治理
推進河湖生態修復和保護,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濕地等水源涵養空間。在規劃的基礎上穩步實施退耕還綠、還濕,加快中小河道治理,恢復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著力構建流域相濟、多線連通、多層循環、生態健康的水網體系。開展河湖健康評估和優美河湖評選。強化山水林田湖系統治理,加強水土流失預防監督和綜合整治,建設生態清潔小流域,維護河湖生態環境。推進京津冀跨區域河湖生態修復和保護工作。
(九)嚴格水資源管理
落實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嚴守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強化屬地責任,嚴格考核和監督。實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實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嚴格執行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加快壓減、淘汰現有高耗水行業產能。加快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利用經濟杠桿促進農業節水。嚴格執行規劃水資源論證制度、建設項目水影響評價制度、水環境區域補償制度,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約束引導作用。
(十)嚴格河湖岸線管理
嚴格河湖岸線等水生態空間管控,加快河湖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劃定工作,確定河湖水生態保護紅線,設立界樁和管理保護標志。落實規劃岸線分區管理要求,強化岸線保護和節約集約利用,對亂占濫用、過度開發等突出問題開展綜合整治。穩步推進濕地、蓄滯洪區建設,恢復河湖水域岸線的生態和防洪功能。建立河湖岸線與周邊區域的生態環境聯建聯管機制,統一標準,統籌實施。推進防汛流域化管理,采取跨行政區域信息共享、聯合調度、協同搶險等措施,保障河道防洪安全。
(十一)嚴格執法監督管理
完善水污染治理、水環境治理、水生態治理、水資源管理、河湖岸線管理等方面的法規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護監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門聯合執法機制,研究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落實河湖管理保護執法監管責任主體、人員、設備和經費。嚴格涉河湖建設項目和活動監管,嚴厲打擊非法排污、亂堆亂倒垃圾、違法建設、侵占水域岸線等違法行為,堅決清理整治非法采砂、設障、捕撈、養殖、圍墾等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