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投資盛宴開啟,這回的主角是社會資本。11月26日,《國務院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發布,包括生態環保、農業水利、市政基建、“鐵公機”、能源設施、信息和民用空間、社會事業等七大領域一股腦向社會資本開放。
同時,隨著《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即將出臺,一個萬億級的市場或將“綻放”。
“按照國家即將出臺的水污染防治的行動計劃的有關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促進多元融資,加快實施流域水環境的綜合治理。”發改委地區司巡視員王新懷26日在發布會上如是說。
我國17個城市面臨嚴重水污染
日前,大自然保護協會(TNC)與C40世界大都市氣候先導集團和水協會在共同發布了《城市水藍圖》報告。報告顯示,由于人口增長、氣候變化和環境惡化,中國17個城市面臨的嚴重水污染壓力,其中深圳、西安、成都、青島、天津和長春尤為嚴重。
據了解,《城市水藍圖》對530個大中型城市的2000處飲用水源地(河流、森林和其他生態系統)進行了深度分析,這些城市中有106個位于亞太地區,其中17個在中國。該研究涵蓋了世界上100個大的城市,涉及近10億人口。從水質來看,中國大多數城市水源受到重度污染,特別是沉積物污染。
報告指出,四分之一的城市都可從水源地保護投資中獲得良好的率。中國17個主要城市中有8個在這一方面具有較高或中等潛力,可通過采用佳農業實踐方法、河岸修復、森林保護和重新造林等保護戰略,大幅提高水資源的質量。這些戰略能夠將沉積和營養物質污染降低10%,進而使水治理的平均成本減少5%。
TNC中國項目執行主任馬劍表示,投資水源保護地,加強對相關流域河流、森林和農田的科學保護和管理,是積極應對城市水源危機、防治水污染的重要舉措。主要城市投資水源地保護,可將供水污染降低10%,水污染的預防通常比事后治理具有更高的成本效益。
“水十條”浮出水面
日前,環保部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制定了《落實國務院政策措施中存在問題的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主要涉及繼續深化環保行政審批改革、積極推進重大投資項目審批、推動促進環保產業發展、積極推動完善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加強重大環境政策研究、繼續強化水污染防治等整改任務。
同時,整改方案顯示,《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送審稿現已報送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送審稿通篇體現了改革要求和法治思維,突出用嚴格的制度來保護水環境。
此外,《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送審稿)也已經向國務院報送;《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也已形成,現在征求環保系統意見;《核安全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文件也正在加快制定中。
11月26日,國家發改委有關官員表示,按照國家即將出臺的水污染防治的行動計劃的有關要求,將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促進多元融資,加快實施流域水環境的綜合治理。此前,環保部曾預測,“水十條”總投資預計超過2萬億元。
發改委督陣
王新懷表示,在“水十條”出臺后,發改委將加強對各地重點流域、治污項目的指導和支持,督促地方建立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的項目審批核準“綠色通道”,創新投融資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項目投資建設和運營。
“對符合重點流域相關要求的項目,國家還將繼續給予資金支持,進一步推進流域水環境污染防治項目的建設進度。”他說。
數據顯示,2014年,國家安排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預算內投資是55億元,一共支持了339個污水處理廠和垃圾處理場及部分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建設。
“加上地方和企業的投資,預計今年可以實現投資160多億元的投資規模,形成污水處理能力450萬噸/日。”他介紹。
公開資料顯示,誠如北京,其積極引入社會資本積極投入到水環境治理中,從2013年至今,已吸收利用290億元社會資本。此外,北控水務集團、碧水源公司等上市公司也參與到郊區縣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中,投資69億元,新建15座新城污水處理廠和53座鄉鎮污水處理廠,處理規模為135萬立方米/天。
市場投資可達數萬億
根據此前環保部及相關人士的表態,“水十條”總投資需求預計超過2萬億元,工業污水處理和城鎮污水處理的提標改造將是重點內容,高性能膜技術將成為重點推介技術之一。
眾多業內人士指出,在政策力推下,保守預計,未來5年我國將累計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能力0.3億立方米/日,累計改造升級0.9億立方米/日,假設膜工藝在增量市場中應用占比平均達30%,則到2018年膜工藝在污水處理領域的市場規模可達578億元,占城鎮污水處理能力的20%左右。
同時,制訂“水十條”的思路也將呈現出“抓兩頭、帶中間”的態勢,即一頭是抓好飲用水水源地等水質比較好的水體水質,保證水質不下降、不退化;另一頭是針對已經嚴重污染的劣類水體,尤其是影響群眾多、公眾關注度高的黑臭水體,下決心治理好,大幅減少甚至消滅掉。通過這兩頭來帶動中間一般水體的水污染防治。
此外,業內分析預測,“水十條”出臺后,從消滅劣類水角度出發,近年來已逐步開始的市政污水提標改造將得到進一步強化。若僅考慮重點地區污水廠在3年內完成改造、單位投資按“十二五”規劃中平均約525元/噸進行估算,則年投資需求或達108億元。
分析人士表示,“水十條”出臺后,污泥處理、再生水利用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處理等細分領域將進入快速成長期,一個萬億級市場或將“綻放”。
2萬億:“撬動”水污染治理
眾所周知,“水十條”是繼“大氣十條”(《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之后,我國又一項重大污染防治計劃。
兩萬億治理水污染,消息傳出,旋即概念板塊暴漲,如眾多食客摩拳擦掌、執箸以待盛宴開席。
然而有學者對此卻表示,面對當下我國水污染的嚴重程度,兩萬億或許只能起一個“撬動”作用,長期來看后續還需要更多社會資金的投入、社會性監督機制的建設以及社會觀念的進步,才能終促成我國水污染狀況的真正好轉或根治。
事實上,治理水污染的巨額資金“蛋糕”,并不是次引發資本市場狂歡。
早在2013年6月26日,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就曾透露,未來環境保護主要著重在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目前國家已經制定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正在制定過程中。據測算,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將投資1.7萬億元,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將投入2萬億元。
當時該消息一出,早盤污水處理概念股漲幅居首,盤中一度漲超2%,個股近乎全線上漲。
眼下,盡管“水十條”國務院還沒有批復,但盛宴開席信號一出,被眾目睽睽、虎視眈眈就無可避免。
如何使用好兩萬億元,是當下有關部門不得不考慮的問題。
1995年后國家就啟動了對“三河三湖”的治理(三河:遼河、海河、淮河,三湖:太湖、巢湖、滇池),但是這些區域目前仍然處于嚴重污染的狀態。
另外,多年來違法排污成本低和“達標排污”是污水管理上存在的尷尬現實。這些也構成了水污染治理困難的部分原因。
“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導致許多企業寧愿偷排受罰,也不去做污水處理。因為進行污水處理的成本要高于罰款。
再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已經有多年時間未修訂,且與《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不接軌。比如,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地表水含鉛量高于0.10mg/L則為劣V類水,但涉鉛企業排污含鉛標準卻定在1mg/L。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創始人馬軍介紹,在我們人口密集的中東部地區,要想找到一條像樣的河,別說是可以飲用的,哪怕是可以下水去游泳的,也已經越來越少了。但確實也應該看到,一些江河經過治理之后情況也有所好轉。比如淮河流域,一些曾經嚴重污染的河段情況有所好轉。但總體來講,污染還是呈現了向更大范圍蔓延的局勢。
“‘三河三湖’治理,幾十億元上百億元投進去了,效果并不能說是十分明顯。為什么?因為純粹靠注入好水稀釋,沒有減少排放,沒有控制處理好污染源,只能是治標不治本。全面治理國內水污染,難度可以說相當大,不僅僅是資金的問題,還有法律法規方面的完善,以及民眾觀念改變等方面的需要。”馬軍說。
盡管兩萬億元可謂一塊龐大的蛋糕,但是在馬軍的眼里,其對于未來我國水污染治理只能起一個“撬動”的作用。“全國范圍內農村污水處理覆蓋率不及10%,發展尚處于起步階段,僅廣大農村地區污水處理廠等污水處理基礎設施投資就是一個天文數字。”
因此如何把兩萬億元用到治理污水的“刀刃上”,使兩萬億元起到真正的效果,也是需要考慮的問題。
一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學者透露,通過多年的觀察,發現在污水治理領域,在企業和主管部門之間還沒有形成充分的市場習慣,許多項目變成了“關系項目”,而關系項目肯定滋生腐敗,腐敗必然導致項目自身質量下降或難以保證項目終作用,讓國家的資金變成了“冤枉錢”。
“在未來‘水十條’所有執行的項目中,必須引進充分的市場化的招投標,才能一定程度上更能保證資金得到有效利用。”該專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