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發布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工作要點。詳情如下:
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工作要點
2020年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的收官之年,也是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勝之年。為扎實做好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工作,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三屆六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為目標,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各項決策部署,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協同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全力以赴推進藍天、碧水、凈土、青山四場保衛戰,確保實現“十三五”規劃目標,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生態環境基礎。
二、主要目標
總體目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得到有力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生態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目標任務和“十三五”規劃目標任務,確保達到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的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七個方面具體指標:
環境空氣質量方面。全省主要城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15%以上,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80.3%。
水環境質量方面。國考50個水質斷面Ⅰ-Ⅲ類比例不低于72%,無劣V類斷面。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納入國家考核的地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100%,地下水質量極差的比例控制在15%。
土壤環境風險管控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2%,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
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方面。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分別減少10%、10%、15%、15%以上。
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方面。重點行業的5種重點重金屬(鉛、汞、鎘、鉻、砷)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0%。
碳排放強度方面。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以上。
生態環境安全方面。生態環境污染事件數量總體下降,堅決防范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核與輻射安全可控,輻射環境質量保持良好。
三、重點工作任務
(一)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1.調整優化產業結構。加快城市建成區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或關閉退出,重點壓減水泥、焦化等行業產能。嚴防“散亂污”企業反彈,確保動態清零,堅決打擊遏制死灰復燃、異地轉移等反彈現象,所有整改后的企業要掛牌生產、開門生產。
2.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整村推進散煤治理和清潔取暖,2020年采暖期前關中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任務,防止已完成替代地區散煤復燒。已改成清潔能源的集中供熱站確保穩定運行,暫未完成改造的執行超低排放標準。關中地區基本淘汰35蒸噸/時以下燃煤鍋爐,陜南、陜北縣級以上建成區基本淘汰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
3.積極調整交通運輸結構。關中地區鐵路貨運量比2017年增長25%,大幅提高電力、焦化、電解鋁、鋼鐵等重點企業鐵路運輸比例。完成高排放老舊機動車淘汰更新任務,深入實施高排放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嚴查工程機械超標排放和冒黑煙現象。
4.優化調整用地結構。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嚴格落實“六個百分之百”。強化道路揚塵管控,加大機械化清掃力度。加強物料堆場揚塵監管。嚴控露天焚燒。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控制農業源氨排放。
5.不斷深化工業污染治理。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放許可制度。實施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淘汰落后產能和不達標工業爐窯。實施VOCs綜合整治專項行動,開展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污染整治。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專項行動,加快推進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淘汰管理。
6.持續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強化汾渭平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健全關中地區應急聯動快速響應機制,加強科技支撐,加大執法力度,嚴格考核問責。落實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實施差異化應急管理,按照績效分級原則實施“一廠一策”清單管理。
(二)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
7.全面推進黃河流域水環境保護。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加快編制黃河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深入推進重點流域水污染補償工作,加大黃河干流及渭河、延河、涇河及北洛河污染綜合治理。強化面源污染控制,降低黃河流域氨氮和總磷入河污染負荷。推進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專項行動,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成效。開展重點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市、縣建成區入河排污口整治。
8.持續推進漢江丹江流域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推進生態健康養殖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控制河湖濱面源污染。加大尾礦庫治理和環境修復力度。健全重點湖庫水質預警工作機制。
9.持續強化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完成水功能區劃與控制單元整合試點工作。堅決取締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污口,適時開展縣級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回頭看”,推進“千噸萬人”水源保護區劃定和環境問題整治,加強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和預警,確保群眾飲用水水源安全。
10.持續強化污水處置設施運行監管。嚴格執行黃河流域污水處理排放標準,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提高城鎮污水收集率和處理率。堅決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持續加大醫療廢水、生活污水監管力度,監督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加大出水口監測,確保達標排放。
(三)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
11.嚴格落實醫療廢物監管措施。加大醫療廢物的收集、轉運、處置全過程監管,確保設施正常運行,做到日產日清。完善應急預案,細化管理制度,落實應急處置措施,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12.積極推進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推動農用地詳查成果運用,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2020年底前,摸清重點行業企業污染地塊環境風險現狀。
13.從嚴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健全污染地塊準入環境管理機制,嚴格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騰退土地土壤環境監管。強化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監管,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落實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和自行監測制度。
14.統籌推進農村人居生態環境整治。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排查與治理試點示范,完成900個建制村環境綜合整治。
15.持續加大固體廢物監管力度。持續開展以黃河、嘉陵江流域為重點的“清廢”行動。開展危險廢物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行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創新危險廢物管理,推進廢鉛蓄電池、廢塑料、包裝廢物等污染綜合治理。深入推進“無廢城市”建設試點。落實重金屬年度總量減排任務,完成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
(四)持續推進青山保衛戰。
16.鞏固提升秦嶺生態環境整治成效。嚴格落實《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陜西省秦嶺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夯實秦嶺區域市、縣(區)政府屬地責任,持續整治“亂排亂放”問題。認真落實《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聯合執法工作實施方案》,加大多部門聯合執法檢查力度,鞏固擴大專項整治成果。
17.持續加強自然保護地監管。組織開展“綠盾2020”強化監督檢查,嚴格核查自然保護區內遙感監測疑似問題,抓好突出問題整改落實。加強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持續打擊整治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
18.扎實開展生態狀況調查評估。組織實施全省生態狀況2015-2020年變化遙感調查評估及生物多樣性調查、觀測與評估工作。做好2019年度重點生態功能區縣域生態環境質量評價考核工作。推動生態保護紅線評估和勘界定標工作。
19.積極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組織開展第四批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和“兩山基地”評選工作。
(五)大力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20.全面落實助推“五新戰略”措施。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持續落實好助推高質量發展20條舉措,主動服務“三個經濟”和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加快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完善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生態環境政策措施,推動“三線一單”落地實施,積極做好成果應用。
21.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繼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不見面”審批,推進“一網通辦”,實現行政審批全流程網上辦理,持續優化環評審批服務。制定我省環評審批正面清單,開展環評豁免管理和承諾制改革試點。主動加強環境治理服務,大力推動環保產業發展。
22.持續加大生態環保扶貧力度。繼續加大生態環境領域精準扶貧力度,抓好貧困地區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扎實完成“兩聯一包”扶貧任務。
(六)有效防控生態環境領域重大風險。
23.不斷加強突發環境事件防范和預警。加強尾礦庫、廢棄危險化學品、陜北石油管道等重點領域風險防控。開展生態環境安全評估,重點流域實施”一河一案一策”。推進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預警體系建設,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堅決遏制重特大生態環境事件發生。嚴格生態環境領域社會風險系統管控,妥善處置“鄰避”問題。
24.全力確保核與輻射環境安全。嚴格核與輻射監管,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深入開展核技術利用單位輻射安全管理標準化建設,建立省級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強化輻射事故應急響應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能力建設。
25.扎實開展平安陜西創建工作。持續推進生態環境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扎實整治生態環境領域行業亂象,嚴肅查處“四亂”行為。抓好維護社會穩定各項措施落實,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深入推進平安陜西創建。
四、深入推進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建設
(一)健全環境治理領導責任體系。
26.推動落實各級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制定我省貫徹落實《關于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推動實施《陜西省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建立責任體系和問責制度。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約束性指標管理。
27.持續加大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加快推進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回頭看”及大氣污染專項督察整改。認真落實大氣強化監督定點幫扶督辦問題整改任務。精心做好中央第二輪生態環保督察的配合保障工作。
28.扎實開展省委生態環保督察。推動實施《陜西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壓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啟動第二輪省委生態環保督察,圍繞重點區域、重點行業和重點環節適時開展專項督察。扎實開展漠視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不斷鞏固提升整治成果。
(二)健全環境治理企業責任體系。
29.努力實現排污許可全覆蓋。持續推進排污許可制改革,全面開展排污許可清理整頓工作,4月中旬完成火電等33個行業清理整頓,8月底完成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登記及清理工作,實現從固定污染源監管到排污許可全覆蓋。探索建立聯動機制,強化“一證式”監管,制定激勵企業按證排污政策。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全面落實“十三五”控制溫室氣體工作方案。認真做好“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減排效益評估,開展“十四五”減排潛力研究。建立排污權二級交易平臺,啟動排污權交易二級市場。
30.健全完善企業環境治理責任制度。進一步完善企業信用評價工作制度,督促企業依法排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加大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強制性審核力度。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修訂大氣、水等領域生態保護補償(獎懲)制度。
(三)健全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
31.認真落實新聞發布制度。制定新聞發布計劃,精心組織新聞發布會,積極宣傳環境治理成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加強媒體伴隨式采訪生態環境重點領域工作,曝光環境違法典型案件。積極推進政務公開,精心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密切監控輿情,第一時間發聲,正確積極應對,防止輿情發酵。
32.廣泛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組織開展“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等大型公眾參與性宣傳活動。持續開展綠色創建活動,深入推進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公眾開放。
(四)健全環境治理監管體系。
33.嚴格禁止生態環境監管“一刀切”。全面梳理和規范執法事項,制定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和責任清單,建立盡職免責和失職問責機制。創新執法手段與監管方式,明確原則上不現場檢查和減少現場檢查的企業范疇,適度調整行政處罰方式,嚴厲打擊嚴重環境違法行為,推進精準、科學、依法執法。
34.繼續開展執法大練兵活動。以執法大練兵為平臺,不斷提高日常執法效能。聚焦打好“四場保衛戰”,深入開展大氣、水、土壤等環境領域專項執法。
35.持續推進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加快建設空氣質量預測預報中心三期工程。健全生態環境監測和評價制度,全面深化生態環境質量分析評價、預測預報和風險評估,加強監測評價結果應用,完善生態環境狀況評價制度。
36.不斷加化環境監測質量監管。開展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數據質量、排污單位自行監測質量和環境自動監測運維質量專項檢查,堅決懲治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切實保障監測數據“真、準、全”。
(五)健全環境治理法律政策體系。
37.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修訂《陜西省城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條例》。編制完成《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測定氣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等3項地方環保標準。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研究制定生態環境損害修復管理辦法等配套制度。
38.持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動完善有利于推動綠色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價格、稅收、金融、投資等政策。積極爭取中央環保專項資金,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重點項目建設。加強財政預算資金執行調度,提升項目資金績效管理。
(六)強化環境治理支撐保障。
39.不斷加強環境科研工作。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加強污染源普查成果運用。開展重點領域、重點區域的環境戰略研究和環境承載力研究,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及企業合作和聯合攻關,制訂激發科技創新活力的配套措施。強化措施,不斷完善關中地區重點城市大氣污染“一市一策”駐點跟蹤研究工作。
40.加快推進環境信息化建設。加大信息化建設投入,加快生態環境“大平臺、大數據、大系統”建設,推動信息化體制機制創新和業務協同發展。
41.扎實開展“十四五”規劃編制。深入開展“十三五”規劃績效評估,研究提出一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點項目,精心做好“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工作。
原標題:關于印發2020年全省生態環境工作要點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