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各地政策】《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印發,要求到202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全省生態文明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
關于印發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
(2018—2020年)的通知
豫政〔2018〕30號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現將《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7日
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
(2018—2020年)
環境問題是全社會關注的焦點,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能否得到人民認可的一個關鍵。黨的十九大緊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對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作出重大決策部署。近年來,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帶領全省上下認真貫徹綠色發展理念,堅決向污染宣戰,生態環境治理明顯加強,環境狀況得到持續改善。但我省污染底子厚、治理基礎差、排污總量大,一些地方大氣、水、土壤等環境污染問題依然嚴重,與人民群眾期待還有較大差距,生態環境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為確保到202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一)總體要求。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中央財經委員會次會議精神、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省委十屆六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加強生態建設為基礎,以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防控生態環境風險為底線,以依法治污、科學治污、全民治污為路徑,以嚴格監管、強化督察、獎優罰劣為抓手,堅持目標和問題導向,動員各方力量,整合各種資源,強化各項舉措,堅決打好打勝污染防治攻堅戰,抓緊補齊生態環境短板,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在生態環境改善中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譜寫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打下堅實基礎。
(二)目標指標。到202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全省生態文明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為2035年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河南目標基本實現打下堅實基礎。
1.2018年度目標。
全省PM2.5(細顆粒物)年均濃度達到63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可吸入顆粒物)年均濃度達到103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優良天數比例達到57.5%以上。
全省四大流域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總體達到53.2%以上,地表水劣V類水質斷面比例總體降至15.9%以內;省轄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達到95.6%以上,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庫取水水質穩定達到Ⅱ類;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
基本形成土壤環境監測能力;完成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全省完成15.8%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面積任務,完成5.4%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與修復示范面積任務;建立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名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逐步建立,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初步控制。
2.2019年度目標。
全省PM2.5年均濃度達到60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濃度達到98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優良天數比例達到65%以上。
全省地表水質量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斷面比例總體達到57.4%以上,劣V類水質斷面比例控制在9.6%以下;省轄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達到97.7%以上,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庫取水水質穩定達到Ⅱ類;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鄭州、洛陽、許昌、漯河、南陽、信陽6市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全省完成2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積任務,累計完成34.2%受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面積任務,累計完成11.9%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與修復示范面積任務;建立污染地塊優先管控名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逐步完善,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控制。
3.2020年度目標。
全省PM2.5年均濃度達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PM10年均濃度達到95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優良天數比例力爭達到7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和汾渭平原城市達到國家規定目標要求;信陽、南陽、周口、駐馬店4市PM2.5年均濃度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35微克/立方米);許昌、漯河2市到2021年PM2.5年均濃度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開封、商丘2市到2023年PM2.5年均濃度達到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全省地表水質量達到或優于Ⅲ類水質斷面總體比例力爭達到70%(國家下達我省目標為57.4%以上);消滅劣V類水體斷面(國家下達我省目標為9.6%以內);省轄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丹江口水庫取水水質穩定達到Ⅱ類;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確保完成國家水質考核目標。省轄市建成區全面消除黑臭水體;鄭州、洛陽、許昌、漯河、南陽、信陽6市國家考核斷面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
完成一批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示范項目;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積、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面積、治理與修復面積任務,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力爭達到100%;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力爭達到100%;實現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點位所有縣(市、區)全覆蓋;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排放量較2013年下降12%,與2015年相比實現零增長。全省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基本建立,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控制。
二、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認真落實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重點打好結構調整優化、工業企業綠色升級、柴油貨車治理、城鄉揚塵全面清潔、環境質量監控全覆蓋五個標志性攻堅戰役。
(一)打好結構調整優化攻堅戰役。加快調整優化能源消費結構、區域產業結構和交通運輸結構,強化源頭防控,加大治本力度。
1.逐步削減煤炭消費總量。
(1)嚴控煤炭消費目標。嚴格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辦〔2017〕82號),強化電力、煤炭、鋼鐵、化工、有色、建材等重點行業煤炭消費減量措施,淘汰一批能耗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的低效產能,提高煤炭清潔利用水平。到2018年年底,京津冀傳輸通道城市煤炭消費總量下降3.2%。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費總量較2015年下降10%,其中,京津冀傳輸通道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濟源8市和汾渭平原洛陽、三門峽2市及平頂山市,以及信陽、南陽、周口、駐馬店4個達標城市煤炭消費總量下降15%,許昌、永城市煤炭消費總量下降13%,其他省轄市煤炭消費總量下降10%。(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環保廳、統計局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2)提高燃煤項目準入門檻。從嚴執行國家、省重點耗煤行業準入規定,原則上禁止新建、擴建單純新增產能的煤炭、煤電、鋼鐵、電解鋁、水泥、玻璃、傳統煤化工、焦化等8大類產能過剩的傳統產業項目,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園區。繼續實施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健全節能標準體系,大力開發、推廣節能技術和產品,實現重點用能行業、設備節能標準全覆蓋。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先進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環保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3)實施煤炭減量替代。嚴格落實《河南省耗煤項目煤炭消費替代管理(暫行)辦法》,所有新建、改建、擴建耗煤項目一律實施煤炭減量或等量替代。重點城市新上非電行業耗煤項目新增燃料煤總量實行1.5倍減量替代;對上一年度空氣質量排序后三位的地方新上非電行業燃煤項目實行2倍減量替代;電力行業新增耗煤項目實行等量替代;對未完成上年度煤炭消費減量目標的地方,實行耗煤項目區域限批。除熱電聯產項目以外,全省不再核準“十三五”期間新投產的燃煤發電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環保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2.構建全省清潔取暖體系。
(1)基本實現城區集中供暖全覆蓋。依據現有集中供暖資源和設施,在已有大型熱源和集中供暖管網的區域,深入排查居民供暖需求,推動富裕供熱能力向合理半徑延伸,深挖供暖潛力,減少供暖盲區。同時,未發展集中供熱而群眾確有供暖需求的地方,要根據當地熱源條件和居民實際供暖需求,鼓勵采取優先發展熱電聯產為主,地源熱泵、電隔膜等清潔取暖方式為輔的供暖方式。2018年10月底前,鄭州、安陽、焦作、濮陽4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5%以上;新鄉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80%以上;洛陽、許昌、濟源3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75%以上;開封、平頂山、鶴壁、三門峽、駐馬店5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65%以上;漯河、商丘、南陽3市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55%以上。2019年10月底前,鄭州、安陽、焦作、濮陽4市建成區集中供暖普及率達到90%以上;2020年年底前,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汾渭平原城市建成區集中供暖普及率分別達到90%和85%以上,其他城市(周口、信陽市除外)建成區集中供暖普及率達到75%以上;已發展集中供熱的縣級城市建成區集中供熱普及率達到50%以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2)大力推進清潔能源取暖。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外,在電力供應有保障的地方,實施電能清潔取暖工程,加快推廣地源、水源和空氣源熱泵技術,建設一批分布式電能供暖項目;在天然氣管網覆蓋到的區域,在落實氣源合同的前提下,有序建設燃氣鍋爐房、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按照因地制宜原則,建設一批地熱、生物質、工業余熱等供暖示范項目,推廣碳晶、發熱電纜、電熱膜、電空調等和燃氣壁掛爐等分散式取暖,燃氣壁掛爐能效不得低于2級水平。“煤改氣”堅持“以氣定改”,確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全省城區、縣城和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清潔取暖率2018年分別達到50%、40%、15%,2019年分別提高到60%、50%、20%,2020年達到70%、60%、30%。其中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城區、縣城和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2018年清潔取暖率分別達到70%、50%、30%,2019年分別達到90%、70%、40%,2020年分別達到95%、75%、50%。(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保廳、、電力公司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3)加強潔凈型煤質量監管。依托全省現有潔凈型煤生產、倉儲、供應和配送網點體系,健全縣、鄉鎮、村三級配送機制,在不具備清潔取暖條件的農村地區,繼續實施潔凈型煤替代散煤。集中資源推進散煤治理,優先以鄉鎮或縣為單元整體推進。持續組織開展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五級燃煤散燒治理專項檢查行動,依法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潔凈型煤行為。逐步擴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完成散煤清潔替代的區域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對暫不具備清潔能源替代條件的山區,積極推廣潔凈型煤。(省工商局、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省國土資源廳、環保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3.開展工業燃煤設施拆改。
2018年10月底前,按照“主體移位、切斷連接、清除燃料、永不復用”標準,完成省轄市建成區91臺燃料類工業煤氣發生爐、燃煤熱風爐、燃煤導熱油爐的拆除或清潔能源改造工作。2020年年底前,基本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加大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力度;集中使用煤氣發生爐的工業園區,暫不具備改用天然氣條件的,原則上應建設統一的清潔煤制氣中心;禁止摻燒高硫石油焦。(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4.推進燃煤鍋爐綜合整治。
逐步擴大燃煤鍋爐拆除和清潔能源改造范圍,2020年年底前,全省基本淘汰35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鍋爐拆改實施逐年遞減的資金獎補方式,對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鍋爐,給予6萬元/蒸噸資金獎補;對2019年10月底前完成拆改的燃煤鍋爐,給予4萬元/蒸噸資金獎補;對2019年10月底后完成拆改的燃煤鍋爐,不再給予資金獎補。淘汰方式主要包括拆除、集中供熱替代、煤改氣、煤改電,改用地熱、風能、太陽能、配備布袋除塵器的生物質能,不包括改燃潔凈型煤、水煤漿、無煙煤、蘭炭、綠焦、原油等,且必須拆除煙囪或物理切斷煙道,不具備復產條件。嚴禁用已經關停、淘汰的廢舊燃煤鍋爐套取獎補資金。確需保留的35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必須實現超低排放。全省基本完成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區生物質鍋爐實施超低排放改造。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改造升級無望的污染企業,依法依規停產限產、關停退出。全省原則上不再辦理使用登記和審批35蒸噸/時及以下燃煤鍋爐。(省環保廳牽頭,省、財政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5.提升多元化能源供應保障能力。
(1)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和提升供應保障能力。在熱負荷相對集中的開發區、工業集聚區、產業園區新建和改建天然氣集中供熱設施,鼓勵新型工業、高技術企業利用天然氣。深入推進城鎮天然氣利用工程,加快儲氣設施建設步伐,不斷提高縣(市)、重點鄉鎮氣化水平。鼓勵天然氣下鄉,靈活采取管道及CNG(壓縮天然氣)、LNG(液化天然氣)供氣站等多種方式供應。到2020年年底,天然氣占全省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10%。加快儲氣設施建設,2020年供暖季前各地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區域日均3天用氣量的應急儲備能力,城市燃氣企業和不可中斷大用戶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氣量5%的應急儲氣能力。新增天然氣量優先用于城鎮居民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采暖季期間,天然氣要突出“壓非保民”。原則上不再新建天然氣熱電聯產和天然氣化工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2)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拓寬清潔能源消納渠道,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大力推進風電項目建設,鼓勵符合條件的區域建設大型風電基地,有序推進豫北、豫東等平原地區低風速平原風電項目建設,因地制宜推動分散式風電開發,全省風電裝機累計達到600萬千瓦。有序推進農林生物質熱電聯產項目,全省生物質發電裝機累計達到80萬千瓦。統籌地熱能開發利用,積極發展地熱供暖(制冷),全省新增地熱供暖面積6000萬平方米。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全省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達到7%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3)提升區外來電比例。根據電力市場需求變化情況,統籌當前和長遠,綜合比選新疆、青海、四川等能源基地外送電力的經濟性、可靠性和安全性,積極研究外電入豫通道建設方案,加快構建全省多通道、多方向輸電格局。2018年,力爭全年實現外電入豫450億千瓦時。到2020年,接受省外來電規模達到500億千瓦時以上。非化石能源發電全額消納。(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電力公司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4)實施燃煤自備電廠替代工程。結合電力體制改革,鼓勵開展非供熱燃煤自備機組清潔替代試點,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支持擁有30萬千瓦以下非供熱燃煤自備機組的企業積極參加電力直接交易,將非供熱燃煤自備機組的全部或部分電量轉讓給公用清潔機組代發。(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環保廳、電力公司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6.持續提升熱電聯產供熱能力。
按照統一規劃、以熱定電原則,加快現役純凝機組采暖供熱改造和背壓機組發展,有序推進抽凝供熱機組建設,加快供熱管網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區域或建筑推進冷熱電多聯供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站建設。2018年10月底前,全省新增供熱能力5300萬平方米。2019年10月底前,全省再新增供熱能力1200萬平方米。到2020年,累計新增供熱能力7700萬平方米左右。2020年年底前,30萬千瓦及以上熱電聯產電廠供熱半徑15公里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落后燃煤小熱電全部關停整合。(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環保廳、參與,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落實)
7.加快農村電網保障能力。
省電力公司要統籌推進輸變電工程建設,滿足居民采暖用電需求。各地政府要對“煤改電”配套電網工程給予支持,統籌協調“煤改電”“煤改氣”建設用地。(省電力公司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8.有序推進建筑節能減排。
鼓勵城鎮新建居住建筑執行75%節能設計標準,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到2020年,全省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50%。結合清潔取暖試點城市建設,加快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研究探索農村地區因地制宜建筑能效提升新模式。進一步健源計量體系,持續推進供熱計量改革。(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事管局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9.嚴格環境準入。
各地要加強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按要求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清單“三線一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新改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涉氣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應滿足區域、規劃環評要求。原則上禁止鋼鐵、電解鋁、水泥、玻璃、傳統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等行業新建、擴建單純新增產能以及耐火材料、陶瓷等行業新建、擴建以煤炭為燃料的項目和企業,對鋼鐵、水泥、電解鋁、玻璃等行業不再實施省內產能置換。(省環保廳、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國土資源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10.控制低效、落后、過剩產能。
(1)加大落后產能和過剩產能壓減力度。全面淘汰退出達不到標準的落后產能和不達標企業。依法制修訂更為嚴格的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政策標準。研究制定炭素、棕剛玉、陶瓷、耐火材料、磚瓦窯、鑄造等高排放行業淘汰標準。加大獨立焦化企業淘汰力度,京津冀傳輸通道城市實施“以鋼定焦”,力爭2020年煉焦產能與鋼鐵產能比達到0.4左右。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環保廳、財政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2)嚴控“兩高”(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產能。原則上全省禁止新增鋼鐵、焦化、電解鋁、鑄造、水泥和玻璃等產能;新建、改建、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利用公路運輸。(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環保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3)削減電力行業低效產能。制定實施更加嚴格的電力行業淘汰落后產能標準,重點淘汰超期服役機組,煤耗、環保、安全等達不到國家標準的機組和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下純凝機組,到2020年,累計關停300萬千瓦以上落后煤電機組。(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環保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11.優化城市產業布局。
實施重污染企業退城搬遷,加快城市建成區、人群密集區、重點流域的重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等環境風險大的企業搬遷改造、關停退出,推動實施一批水泥、玻璃、焦化、化工等重污染企業退城工程。省轄市政府要按照城市功能分區,結合城市規劃調整,2018年年底前制定建成區鋼鐵等重污染企業對標改造、關停、轉型、搬遷計劃并向社會公開,未按計劃執行的予以停產。(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環保廳、國土資源廳、安全監管局、省政府國資委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12.嚴控“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
將“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作為供給側改革的重要手段,依法依規持續開展“散亂污”企業動態清零行動,堅持分類處置,采取關停取締、整改提升或搬遷入園措施。堅決關停用地、工商手續不全并難以通過改造達標的污染企業,限期治理可以達標改造的企業,逾期一律依法關停。建立省、市、縣、鄉鎮四級聯動監管機制,加強環境監管和巡查檢查,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賬式、網格化管理,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向鄉村轉移、死灰復燃。(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廳、工商局、工業和信息化委、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13.加快壯大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產業。
(1)大力發展新能源產業。推動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規模化發展,推動新能源低費利用的技術產業化。積極發展非糧生物液體燃料,降低纖維素酶、纖維乙醇生產成本。積極發展生物質供氣供熱和地熱能勘察與供熱,推進水平井壓裂等頁巖氣開發核心技術研發。加快建設有利于新能源靈活并網和充分消納的智能電網系統,積極建設“互聯網+”智慧能源基礎設施,建設以可再生能源為主體的“源—網—荷—儲—用”協調發展、集成互補的能源互聯網。(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地礦局、環保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2)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完善動力電池產業鏈,加快新型動力電池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推動新能源汽車整車及核心零部件跨越提升,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整車及動力總成;加快發展便捷智能充電基礎設施,完善配套設施和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具有較強競爭力的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環保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3)大力發展節能環保產業。壯大綠色產業規模,發展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培育發展新動能。積極支持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大型節能環保,支持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建設,加快掌握重大關鍵核心技術,促進大氣治理重點技術裝備等產業化發展和推廣應用。開展綠色交通建設試點,推進節能降碳技術創新與應用,重點推進交通運輸廢舊路面材料循環利用。積極推行節能環保整體解決方案,加快發展合同能源管理、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社會化監測等新業態,培育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節能環保服務公司。(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環保廳、交通運輸廳、科技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14.推動運輸結構優化調整。
(1)增加鐵路貨運比例。積極發展鐵路運輸,到2020年,全省貨物運輸結構進一步優化,鐵路貨運量占比達到6%,“宜鐵則鐵、宜公則公”的交通運輸發展格局基本形成。完善干線鐵路布局。優化干線鐵路網布局,積極推進蒙西至華中地區鐵路煤運通道、三門峽至江蘇洋口港鐵路等重點干線鐵路項目建設,形成我省“四縱六橫”大能力干線鐵路網。拓展區域鐵路網覆蓋面,規劃研究濮陽經開封至潢川鐵路、月山至隨州鐵路、南陽至駐馬店至阜陽鐵路、駐馬店至周口至商丘鐵路等項目。爭取2019年年底前建成蒙西至華中鐵路煤運通道,我省新增一條萬噸重載鐵路,鐵路骨干運輸能力大幅提升。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推動鐵路專用線直通大型工礦企業和物流園區,實現“點到點”鐵路運輸。加快晉豫魯鐵路通道、蒙西至華中鐵路煤運通道等干線通道配套集疏運項目建設,充分發揮骨干物流通道運輸能力。以推動大宗物料及糧油等農副產品運輸“公轉鐵”為重點,鼓勵鋼鐵、電力、焦化、電解鋁、水泥、汽車制造等大型生產企業新建或改擴建鐵路專用線;支持煤炭、鋼鐵、建材等大型專業化物流園區、交易集散基地新建或改擴建鐵路專用線;積極推進企業自建鐵路專用線對外開放共用。進一步規范和簡化鐵路專用線接軌審核及行政許可手續,加大對鐵路專用線用地支持力度。力爭三年新增10條左右鐵路專用線,完善鐵路集疏運配套系統,提高鐵路運輸比例。(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交通運輸廳、工業和信息化委、國土資源廳、省政府國資委、省財政廳、環保廳、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2)優化骨干公路網布局。完善高速公路外聯內通網絡,實施繁忙路段、收費站擴容改造,開展普通國省道在我省境內通道規劃研究,統籌規劃線路基本走向和技術等級,重點推動實施G107東移、G310南移等項目。科學推動重型車輛繞城行駛,確定繞城通道路線,完善通行條件,明確國家第三階段(含)標準以下柴油車輛禁限行區域、路線以及繞行具體路線,嚴控重型車輛進城。根據我省現有路網結構和實際通行量,完善全省高速公路和國省干線公路重型車輛跨省快速通行主通道及輔助通道的路線設計,制定我省重型車輛通行引導方案并向社會公布,探索實施高速公路分時段、分路段差異化收費,引導過境重型運輸車輛優先選擇主通道通行、遠離城市通過。現有道路不能滿足重型車輛繞城需求的省轄市,加快推進繞城公路規劃建設。力爭2020年年底前,各省轄市建成普通干線公路多向繞城通道,打通普通國道省際和省內城市間斷頭路。(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3)大力發展多式聯運。加快推進鐵路物流基地等貨運樞紐建設,同步實施周邊配套道路暢通工程,完善鄭州新鄭機場周邊集疏運通道。加快發展集裝箱鐵海聯運,擴大至沿海港口鐵海聯運班列規模,逐步實現網絡化、常態化運行。推進內河水運發展,重點加快沙潁河、淮河、唐河等航運開發,推進淮河等直通華東地區“通江達海”的通道建設。著力引進培育一批多式聯運經營主體,組織實施3個國家和20個省級多式聯運示范工程,依托自貿區制度優勢加快構建標準化、一體化、一單制的多式聯運管理體制。(省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牽頭,省公安廳、財政廳、商務廳、環保廳、民航辦、中國鐵路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省機場集團、鄭州陸港公司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15.提升機動車油品質量。
組織推動全省國六標準車用油品升級置換、保障供應工作,2018年7月1日起全省實施國六車用乙醇汽油、柴油標準。2019年1月1日起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軌”。大力取締非法加油站點,加快推進正規石油企業布點,合理規劃,收購或租賃現有站點,快速彌補市場空白。2018年年底前確保建成1000個加油站(點);2019年年底建成1500個加油站(點);2020年,基本保證農村偏遠地區正規加油站點滿足群眾正常生產生活需要。
加強油品質量監管,持續組織開展油品質量檢查行動,在省內涉及大宗原材料、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對車輛的油品質量進行抽檢,凡使用不符合國六標準車用乙醇汽油、柴油的貨運車輛,逐一溯源加油站點,依法從嚴查處。(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牽頭,省工商局、、中石化河南分公司、中石油河南銷售分公司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16.大力推廣綠色城市運輸裝備。
(1)堅持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科學編制公交優先發展規劃和實施方案,鼓勵市區人口100萬以上的大城市加快BRT(快速公交)、有軌或無軌電車等大、中容量公交系統,以及公交專用道等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公共交通分擔率。到2020年,完成鄭州、新鄉、洛陽、許昌、南陽、駐馬店等“公交都市”以及公交優先示范城市建設,形成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良好示范。(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公安廳、財政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2)積極推廣清潔能源運輸裝備、裝卸設備。原則上全省新增、更新公交車輛、市政環衛車輛全部純電動化。全省新增及更換的郵政、出租、市政、通勤、輕型物流配送及港口、機場等作業車輛和作業機械,2018年年底清潔能源車比重不低于75%,2019年年底不低于85%,2020年年底不低于95%。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2018年年底不低于30%,2019年年底不低于40%,2020年年底不低于50%,鄭州市建成區公交車、出租車、市政環衛車、物流配送車等領域全部實現電動化。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和公交市政等車輛集中停放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事管局、、電力公司、消防總隊、機場集團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二)打好工業企業綠色升級攻堅戰役。強化工業污染治理,加大污染防治設施改造升級力度,推動企業綠色發展。
1.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行動。
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度,2020年年底前完成排污許可管理名錄規定的行業許可證核發。(省環保廳牽頭,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2.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
制定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凡不能達標排放的工業爐窯,一律依法實施停產整治。(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3.實施揮發性有機物(VOCs)專項整治方案。
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綜合整治,到2020年,VOCs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業企業要入園區,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減替代。新建、改建、擴建涉VOCs排放項目,應加強廢氣收集,安裝治理設施。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完成制藥、農藥、煤化工(含現代煤化工、煉焦、合成氨等)、橡膠制品等化工企業VOCs治理。全面取締露天和敞開式噴涂作業。2020年年底前,省轄市建成區全面淘汰開啟式干洗機。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餐飲企業全部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符合《河南省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商務廳、、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4.實施重點企業深度治理專項行動。
2018年10月底前,鼓勵7家鋼鐵、73家炭素、43家水泥熟料、6家平板玻璃企業試點開展超低排放改造。2019年年底前,全省鋼鐵、鋁用炭素、水泥、玻璃、焦化、電解鋁力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中,城市建成區內焦爐實施爐體加罩封閉,并對廢氣進行收集處理。重點行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VOCs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完成火電、鋼鐵、建材、有色、焦化、鑄造等行業和鍋爐物料運輸、生產工藝、堆場環節的無組織排放治理,建立管理臺賬;對易產生粉塵的粉狀、粒狀物料及燃料實現密閉儲存,對達不到要求的堆場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并停止使用。開展有色金屬冶煉及再生鉛、鉛酸蓄電池等行業企業含重金屬無組織廢氣排放污染治理,確保廢氣中重金屬污染物持續、穩定達標排放。(省環保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5.大力開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
(1)依據《清潔生產審核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保護部令第38號),實現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等行業重點企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全覆蓋。推動規模以上企業按照國家鼓勵發展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設備和產品導向目錄,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省環保廳、工業和信息化委按職責推進實施,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2)推進各類園區循環化改造、規范發展和提質增效。對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區等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減少工業集聚區污染。完善園區集中供熱設施,積極推廣集中供熱。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原則上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加大現有化工園區整治力度。(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環保廳、科技廳、商務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6.推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培育壯大新興產業集群。著眼于高質量發展和穩定就業,聚焦新能源及網聯汽車、智能傳感器、智能制造裝備、生物醫藥、節能環保,以及幸福產業、數字經濟、健康養老等現代服務業領域,結合推動大氣污染傳統通道城市和污染防治重點城市產業戰略轉型,以省轄市為主體選擇1—2個具有高成長性、能夠支撐未來發展的產業,省市聯動培育形成20個左右千億級新興產業集群。(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以企業為主體,以標準為,對標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產品標準,建立綠色制造評價機制,爭創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產品,促進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力爭2020年年底前累計培育創建100家綠色工廠、10家綠色園區。全省“兩化”(工業化、信息化)融合發展水平進入方陣,智能轉型走在全國前列;實現全省2.2萬家規上企業普遍完成新一輪技術改造。對獲得綠色示范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的,省財政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省財政廳、環保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7.開展秋冬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
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著力點,制定實施方案,持續開展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在采暖季,實施鋼鐵、焦化、鑄造、建材、有色、化工行業錯峰生產(水泥行業實行“開二停一”),其中,對2018年10月底前穩定達到超低排放的企業,當年給予錯峰生產豁免政策激勵。(省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省環保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三)打好柴油貨車治理攻堅戰役。以柴油貨車治理為重點,強化機動車監管整治,開展柴油機清潔行動,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控,提升機動車污染治理水平。
1.突出重型柴油運輸車輛治理。
開展重型柴油車等高排放車輛污染治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要求,不達標重型柴油車安裝尾氣后處理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裝置,并與環保部門聯網,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在主要入省道口開展外埠入省重型柴油車尾氣抽查檢測,在省內物流園區、貨物集散地、車輛集中停放地等對重型柴油車開展達標執法檢查。對未按規定加裝、更換污染控制裝置的,依法責令改正,并進行處罰,對外埠進入我省的重型柴油車予以勸返。強力推廣車用尿素,省內高速公路、國道和省道沿線的加油站點必須銷售合格的車用尿素;在加油站點逐步設立固定“加注式”尿素供應設施,保證柴油車輛尾氣處理系統的尿素需求。(省環保廳、交通運輸廳牽頭,省公安廳、工業和信息化委、商務廳、工商局、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2.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管控。
各地政府要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并采取邊排查邊執法查處的形式,開展施工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專項檢查,嚴禁“冒黑煙”等污染嚴重的施工機械進入工地施工。依托信息互聯功能和空間定位技術,建立施工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動態數據庫和動態監控平臺,全面掌控施工機械和車輛的位置信息、作業狀況和排放情況,對達標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核發張貼二維碼環保標志,嚴禁達不到排放標準的(未張貼環保標志)施工機械進入非道路移動機械禁行區進行施工。2019年,將船舶等各類非道路移動機械全面納入監控管理范圍,推進排放不達標工程機械、港作機械淘汰或清潔化改造。加快我省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建設,提高港口碼頭和機場岸電設施使用率。推廣地面電源替代飛機輔助動力裝置,民航機場在飛機停靠期間主要使用岸電。(省環保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國土資源廳、農業廳、機場集團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3.開展新生產機動車、船源頭治理。
我省范圍內禁止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國五(不含)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全面開展對機動車生產企業的檢查和對銷售流通環節的抽查工作,嚴查車輛環保設施配備,對不符合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的機動車予以查扣,報告生態環境部責令生產企業予以召回。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新生產船舶發動機階段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電動或天然氣清潔能源或新能源船舶。2019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提前實施機動車國六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省環保廳、工業和信息化委牽頭,省商務廳、工商局、、河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4.加強在用車輛污染監管。
(1)全面規范社會化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的運行管理。2018年,開展打擊環保檢驗機構的檢測數據造假行動,利用省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監控平臺,甄別污染物排放不達標車輛,鎖定超標排放車輛并實行“黑名單”管理,對污染物排放不達標擅自上路行駛的車輛聯合多方依法懲處。(省環保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2)加強機動車遙感監測設備及網絡平臺建設。2018年6月底前,各省轄市要在城市主要進口、覆蓋高排放車輛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裝10套以上固定尾氣遙感監測設備、2套移動式遙感監測設備;2018年9月底前,各縣(市)在覆蓋高排放車輛通行的主要道口安裝1套以上固定尾氣遙感監測設備、1套移動式尾氣遙感監測設備,各省轄市建立網絡監控平臺,實現國家、省、市三級聯網。(省環保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財政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3)建立機動車超標排放信息數據庫。將發現的超標排放車輛納入“黑名單”,溯源超標排放機動車生產和進口企業、排放檢驗機構、維修單位、所屬運輸企業、注冊登記地等,并向社會曝光。(省環保廳牽頭,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5.持續推進老舊車淘汰。
制定我省營運柴油貨車和燃氣車輛提前淘汰更新目標及實施計劃,采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嚴格超標排放監管等方式,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營運柴油貨車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2018年年底前,對城市公共服務單位的園林綠化、道路維修、工程搶險、電力檢修等尾氣超標排放老舊車輛進行全面整治,分類予以淘汰、更新和改造。對達到強制報廢標準、機動車所有人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老舊機動車,按規定告知機動車所有人,公告機動車牌證作廢,并通知車主立即予以淘汰。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將全省黃標車、老舊車信息錄入高速公路聯網收費系統“黑名單”數據庫,禁止其駛入高速公路和國省干線。對屬于已注銷的黃標車和已報廢的老舊車,納入緝查布控系統實施現場查處,強制淘汰。(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牽頭,省環保廳、商務廳、財政廳、機關事務管理局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6.減少機動車怠速尾氣排放。
完善城市機動車擁堵路段疏導方案,頒布機動車“限行、限號”方案,定期組織城區機動車擁堵路段及敏感區域排查,對經常發生擁堵的路段及敏感區域,合理組織車流疏導,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強化宣傳引導,倡導“停車息匙”。(省公安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環保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四)打好城鄉揚塵全面清潔攻堅戰役。嚴格工地、道路揚塵管控,提高城市清潔標準,加強城市綠化建設,全面提升城鄉揚塵污染治理水平。
1.加強城市綠化建設。
開展大規模土地綠化行動,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調整中,將騰退空間優先用于留白增綠。推行城區建筑物屋頂綠化,加大城區裸土治理力度,實施植綠、硬化、鋪裝等降塵措施,在交通干線兩側形成線狀林帶,在河道沿岸形成棋盤式的城鎮林帶網,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2018年、2019年、202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含立體綠化、屋頂綠化)率達到35.3%、35.6%、35.9%,實現城市綠地內裸露土地綠化治理30%、60%、80%以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國土資源廳、林業廳、環保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2.深入開展城市清潔行動。
按照“全面動員、全民參與、全域覆蓋”的要求,依據我省清潔城市行動標準及實施細則,廣泛發動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街道辦、社區、居民小區等,每周至少開展一次全城大掃除,全面清理整治各類衛生死角、盲點,確保城市清潔全覆蓋。縣級以上城市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9噸/月·平方公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衛生計生委、環保廳等按職責推進實施,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3.嚴格施工揚塵污染管控。
強化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將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納入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范疇,嚴格執行開復工驗收、“三員”(監督員、網絡員、管理員)管理、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揚塵防治預算管理等制度,做到工地周邊圍擋、物料堆放覆蓋、土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六個”,禁止施工工地現場攪拌混凝土、現場配置砂漿,將揚塵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情節嚴重的,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并與當地主管部門聯網。城市拆遷工程全面落實申報備案、會商研判、會商反饋、規范作業、綜合處理“五步工作法”。各類長距離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線性工程,全面實行分段施工。采暖季城市建成區施工工地繼續實施“封土行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國土資源廳、環保廳按職責推進實施,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4.強化道路揚塵污染防治。
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大力推進道路機械化清掃保潔作業,推行“以克論凈、深度保潔”的作業模式,加強對城市建成區、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慢行道、人行道、廣場、游園的環境衛生保潔力度。2018年,縣城及縣級城市主干道機械化清掃率達到100%,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主次干道采取機械化清掃保潔的路面應達到“雙10”(道路每平方米浮塵量不超過10克,地表垃圾存留時間不超過10分鐘)標準。2019年,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主次干道、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其余縣(市)主次干道采取機械化清掃保潔的路面達到“雙10”標準。2020年,全省所有縣(市)主次干道、城鄉結合部、背街小巷采取機械化清掃保潔的路面應達到“雙10”標準。加強對繞城高速公路、國省干線公路的機械化清掃保潔力度,繞城區國省高速公路每兩日至少清掃1次,繞城區國省干線公路每日至少清掃1—2次。嚴格渣土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實行建筑垃圾從產生、清運到消納處置的全過程監管。(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按職責推進實施,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5.大力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
以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水源保護區、主要交通干線兩側和城市建成區周邊為重點,對全省露天礦山進行綜合整治。2018年,對污染治理不規范、排放不達標的露天礦山,按照“一礦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責令停產整治,整治完成并經相關部門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對拒不停產或擅自恢復生產的依法強制關閉;對責任主體滅失的露天礦山,各地要按照“宜林則林、宜耕則耕、宜草則草、宜景則景”的原則,加強修復綠化,減少揚塵污染。嚴格控制露天礦業權審批和露天礦山新上建設項目核準或備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原則上禁止新建露天礦山建設項目。(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環保廳、安全監管局、公安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6.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
(1)強化秸稈禁燒工作。不斷完善秸稈收儲體系,進一步推進秸稈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產業化,到2020年,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平均達到89%以上。切實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強化各級政府秸稈禁燒主體責任,建立網格化監管制度,加強衛星遙感技術、“藍天衛士”系統及無人機等應用,繼續執行秸稈焚燒50萬元/火點的扣減地方財力規定,持續加大秸稈禁燒力度,努力實現全省夏秋“零火點”目標。禁止露天焚燒生活垃圾、枯枝落葉和雜草。(省農業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省環保廳、財政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
(2)控制農業源氨排放。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增加有機肥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到2020年,全省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強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改善養殖場通風環境,提高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減少氨揮發排放。(省農業廳、畜牧局牽頭,省環保廳參與,各級政府負責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