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科研實驗室試劑耗材供應服務”項目供應商的公告
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擬就“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科研實驗室試劑耗材供應服務”項目向社會公開征集供應商。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滿足遴選指南規定條件的均可提出申請。申請截止日期為2023年8月31日24:00(以當地郵戳為準),請按照要求報送附件所需材料的文字版和電子版。具體事項參見遴選指南。
聯系人:曹工
聯系電話:0898-65713002
電子郵箱:hncaoxc@hainan.gov.cn
相關附件:1.供應商公開遴選程序
2.供應商公開遴選指南
3.項目申報書模板
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2023年8月22日
供應商公開遴選指南
為滿足我院科研實驗室對新污染物、藍碳、大氣復合污染物等科研工作分析測試需求,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公開發布,統一比選的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專業試劑耗材供應商,在今后為期2年時間內,中選供應商均可為我院提供試劑耗材供應服務。
一、項目名稱
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科研實驗室試劑耗材供應服務
二、服務內容
為我院提供科研實驗分析工作中使用到的化學藥品試劑、實驗耗材和標準物質等服務(服務期2年)。
三、服務要求
1. 常規試劑耗材的供貨周期自訂貨之日起不得超過5天,需要提前預訂的試劑耗材、標準物質供貨時間不得超過生產廠家的備貨周期后5天;
2. 提供產品“三包服務”,當所供商品不符合我院使用要求時,服務商須無條件提供產品退換貨服務;
3. 提供產品送貨上門服務,當貨品需從廠家直運時,可由廠家直發我單位,不再經服務商配送;
4. 我院所訂購的所有貨物均需有我院經辦人員簽字收貨,并將此作為后期支付貨款的依據;
5. 訂貨服務采取根據我院需要,零散供貨,集中支付的方式,支付周期擬定為每2個月一次;
6. 服務商須承諾所供貨物價格不得高于投標文件中所列該產品的單價,若我院所提出需求的產品未在投標報價單中,則該產品定價不能高于市場價;
7. 服務商需提供試劑耗材供應服務的質量保證承諾。
四、資格要求
1. 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三證合一)、開戶許可證;
2. 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具有獨立簽訂合同的權利、具有能夠履行合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以及從事本項目所需服務經營范圍的能力;
3. 具備國家相關職能部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件、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備案證明;
4.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五、材料要求
比選時參與商家需提供以下證件及材料:
1. 營業執照(三證合一)副本、開戶許可證復印件各1份;
2. 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由法人代表簽名或加蓋單位公章)、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本人參與投標的可不提供授權委托書;
3. 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4. 國家相關職能部門頒發的銷售或運輸許可證件;
5. 售后服務方案;
6. 售后保障措施。
六、申請受理
公開遴選工作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開始,參加遴選單位可登錄網站(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網站 http://hnsthb.hainan.gov.cn),下載相關材料。
申請文件以中文編寫,一律用A4紙,仿宋體四號字打印并裝訂成冊,同時附上電子版(word格式,電子版和紙板均提交視為有效)。
項目申報書及有關資料應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全部申請文件須包裝完好,封皮上寫明申請項目名稱、申請單位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聯系人,并加蓋單位公章。并在申請文件紙質材料快遞信封上注明“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科研實驗室試劑耗材供應服務公開遴選”字樣。
申請文件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在每份申請書要注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分別封裝并在封面上注明。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則以正本為準。
寄達申請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1日24:00(以郵戳為準),并同時發送電子郵件。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桂林洋經濟開發區羅牛山產業園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實驗室201室。
郵編:571127
聯系人:曹工
聯系電話:0898-65713002
電子郵箱:hncaoxc@hainan.gov.cn
七、組織方式
1. 現場開標比選;
2. 本次比選采用綜合評分法,通過對企業單位經營資質、售后服務、保障措施等方面進行評分,擇優確定合格供應商資格候選人。
原標題:關于征集“海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科研實驗室試劑耗材供應服務”項目供應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