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南昌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于公開征求《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揚塵污染控制的通告(代擬稿)》(下稱《通告》)意見的公示,為持續改善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有效防治城市揚塵污染,保障公眾健康助力。
《通告》適用于南昌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工程施工、工業生產、物料運輸和堆放等揚塵污染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其中工程類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園林綠化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老舊小區改造工程、燃氣、電網與通信管道(溝)工程、拆除工程和土方平整、建筑垃圾、渣土消納作業。
《通告》指出,工程建設單位為項目揚塵防治工作總負責,項目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
《通告》明確,施工現場應嚴格落實“六個百分百”揚塵防治措施,即工地圍擋、場地硬化、濕法作業、物料裸土覆蓋、車輛沖洗、密封運輸。嚴禁使用冒黑煙的機械,施工現場禁止焚燒垃圾、熬制瀝青,城區內的工地禁止使用袋裝水泥,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
《通告》還明確,任何工地、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拒絕進入現場等方式拒不接受監督檢查,對于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門依法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處罰款。
《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詳見附件)

原標題:關于公開征求《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揚塵污染控制的通告(代擬稿)》意見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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