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排放,前兩年很熱門的一個廢氣治理領域,從煤電機組改造的熱度開始,現今延伸到了非電行業。而生態環境部近日下發的
《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明確了超低排放的下一個風向標,業界關于“主要非電行業大氣治理市場或將達到3000億到5000億”的預測就要從鋼鐵行業拉開序幕了嗎?
在煤電之后,水泥、平板玻璃以及陶瓷等行業之前,鋼鐵超低排放站上了風口。
來簡單了解一下,鋼鐵工業生產排放的主要大氣污染物都有哪些。
在焦化、燒結、高爐煉鐵、轉爐煉鋼、軋鋼等生產流程中,這些大氣污染物生成情況各有不同,而傳統生產工藝不僅產生的廢氣量大,且很大一部分直接排放。由此,在倡導清潔生產和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大背景下,鋼鐵行業開始發展節能減排工藝,并且添加煙氣治理環保設備。
推進鋼鐵超低排放改造,將有效實現全流程、全過程環境管理,大幅削減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提出:
全國新建(含搬遷)鋼鐵項目原則上要達到超低排放水平。到2020年底前,重點區域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取得明顯進展,力爭60%左右產能完成改造,有序推進其他地區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到2025年底前,重點區域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全國力爭80%以上產能完成改造。
相比2018年生態環境部公開的《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主要變化如下:
鋼鐵企業超低排放定義:刪除對鐵礦采選工序的限定,將自備電廠排放標準納入其中。
時間節點:“2020年底前”和“2025年底前”——“2020年10月底前”和“2022年底前”和“2025年底前”;
目標:“重點區域鋼企”——“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汾渭平原等區域”和“珠三角、成渝、遼寧中部、武漢及其周邊、長株潭、烏昌等區域”;
“力爭60%左右產能完成改造”和“力爭80%以上產能完成改造”的表述——無具體表述;
任務:
強調“嚴格新改擴建項目環境準入”、“加強對企業的服務和指導”、“因廠制宜選擇成熟適用的環保改造技術”、“嚴格鋼鐵企業排污許可管理,加大依證監管執法和處罰力度”;嚴防“地條鋼”死灰復燃;
從“逾期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優先予以關停淘汰”改為“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依法依規實施停產整治或責令關停”;
“加快淘汰”改為“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要求“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落實環境保護稅激勵政策”改為“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有關稅法”;
增加“企業通過超低排放改造形成的富余排污權,可用于市場交易”條款等。
仔細對比兩份文件,調整的地方相當多,總體來看,《關于推進實施鋼鐵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有了更嚴格和明確的限定。
其中,鋼鐵企業超低排放指標限值如下:
對比一下國標——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8662-2012)
一方面,鋼鐵超低排放指標限值在分工序限定層面更細化一些,囊括了燒結、煉焦、煉鐵、煉鋼、軋鋼和自備電廠,限值也不盡相同。
另一方面,從固定污染物的限值數據對比上也能明顯看出鋼鐵超低排放的更嚴格一些:

隨著生產工藝的不斷改進,鋼鐵企業如今的減排工作有了怎樣的進展,哪些環保改造工藝有助于鋼企排放多方位達標呢?關于鋼鐵超低排放改造問題的續章,我們下回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