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修復市場黎明未至 商業模式仍不甚成熟
土壤污染治理不同于水污染與空氣污染治理,治理難度大、周期長、成本十分昂貴,動輒上億元。面對巨額的資金投入,單靠政府財政補貼,實在是杯水車薪。如何破解海量資金問題,成為土壤污染治理能否持續推進的關鍵所在。業內呼吁,亟需加快建立我國土壤污染治理資金保障體系。
在國家政策方面,2008年,環保部發布《關于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見》(環發【2008】48號),提出“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然而,由于企業的主要精力在于生產經營,該政策實施后,治污效果并不理想。
2015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又發布了《關于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見》,提出“排污者付費、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機制,由于第三方治理單位專業性更強,又同時進行多個治理項目,使治理成本降低,治理效果更高。
該機制雖然對土壤污染治理有一定推動作用,但是仍然無法解決土壤污染治理面臨的巨額成本問題:一是責任主體難確定,有些污染場地廢棄多年,當年的排污單位已不存在,現在也沒有其他單位接手這塊場地,治理費用無人承擔;二是責任主體明確,但支付不起高額的治理費用。以上情況的普遍性,使“污染者付費”制度對土壤污染治理的資金支撐作用十分有限,亟需建立更全面的資金保障機制。
為此,今年8月份,財政部、環保部印發《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為“土十條”配套政策之一,后續土十條相關配套政策還將陸續出臺,政策刺激不斷。
不可否認的是,近年來隨著企業在土壤修復技上投入力度加大,政策扶持預期加強,我國土壤修復行業取得了較快發展,市場規模與從業企業數量雙增。業內預計,到2020年我國土壤修復市場規模可達2600億。然而,蛋糕雖大但不能盲目樂觀,受制于技術、資金、商業模式等多重壁壘,土壤修復產業想在短時間內做大并不現實。
中國的環境修復產業發展目前正處在爆發階段,然而行業的有序發展仍需要在環境管理基礎能力加強、環境政策的有序引導和修復技術的研發推廣等諸多基礎工作的支持。為了彌補環境責任驅動機制尚不健全、環境修復資金保障難以落實、環境修復行業標準嚴重不足等缺陷,需要落實的工作和基礎包括如下方面:
一,有序的環境政策引導機制。以責任追究為核心的政策體系是保障環境修復產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基礎,配合“土十條”后續需要開展的環境修復配套政策,包括針對農田、場地、礦區的政府監管部門環境監管和調控機制,針對各類和各時間段的潛在污染企業的環境責任。
二,多元的資金保障來源機制。開展“PPP”模式的可行性探索,推進受益者償付、污染者付費的試點,開展財政資金支持的公平和效益佳化研究等,探索區域尺度環境修復規劃管理、污染土地再開發決策分析等研究。開展不同區域和類型的污染土壤治理修復資金渠道研究示范。
三,規范的修復管理技術標準。符合中國國情的環境修復相關管理模式、技術規范和標準體系,是有序推進環境修復產業發展的前提條件。建議按照國家宏觀調控、原則規定為主,推進修復咨詢服務、修復技術和裝備體系的完善。建立以區域、流域或省級環保部門主導的環境修復相關目標值和標準體系。
業內分析認為,雖然目前土壤治理商業模式目前尚不成熟,目前階段仍較依賴于財政投入;但考慮當前土壤修復行業滲透率低,政策不斷出臺即意味著行業邊際改善幅度較大,后續訂單有望不斷落地。A股市場上,市場中涉足土壤污染檢測和治理的上市公司包括:永清環保、高能環境、博世科,以及啟迪桑德、蒙草抗旱、鴻達興業、東江環保、維爾利、鐵漢生態、格林美、天瑞儀器、華測檢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