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常把土地比作母親,然而讓我們痛心的是,供給了人類95%以上食物的土地母親,現在卻是疾病纏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中國科學院南京分院院長周健民如是說道。
繼“紅豆湯”井水、北京霧霾等環保話題之后,輿論的視線又聚焦到了土壤污染上。尤其是2016年4月,媒體曝光江蘇常州外國語學校搬遷新址后,493名學生先后被檢查出皮炎、血液指標異常等情況。據調查,學校附近正在開挖的地塊曾是3家化工廠。
此類“毒地”事件并非孤例。公開資料顯示,截至上世紀末,我國受污染的耕地面積達20萬平方千米,約占耕地總面積的1/5,相當于12個北京市。而在珠三角地區有近40%的農田土壤重金屬超標,其中10%嚴重超標。
2015年發布的《土地整治藍皮書:中國土地整治發展研究報告No.2》再次顯示,在我國現有的20億畝耕地中,有相當數量耕地受到中度、重度污染,土壤點位超標率接近20%,大多不宜耕種。
但與嚴峻的土壤污染形勢不相匹配的是,中國在土壤安全立法方面幾乎是空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法案負責人指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在過去是沒有的。”該人士同時還透露,之所以在這一階段起草法案“是因為,這幾年來全國人大代表都一直在提要求,希望設立土壤保護方面的法案”。
“現在是初期的起草過程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的基本程序,包括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審議、法律案的表決和法律案的公布四個階段。
在媒體問及重金屬土壤污染問題時,前述人士指出,“這是《土壤污染防治法》包含的重要內容。”“有人說,土壤環境立法是在一片吶喊聲中默默前行。”全國人大環資委法案室處長林丹表示,“這方面我們還是做了很多工作的。”
早在2012年,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列入國務院立法工作計劃三類項目。2013年,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確立的68項立法規劃中,土壤污染防治法被正式納入類項目(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中,由全國人大環資委委托環保部負責起草工作。目前立法領導小組主要做了4件事,分別是: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專題調研、聽取專題講座、起草征求意見稿和推動地方性法規的制定。
對此,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馮志剛進而介紹說,2013年年底,全國人大環資委正式委托環保部起草草案的建議稿。2014年12月,環保部向全國人大環資委報送了草案建議稿。“下一步,環保部將在環資委的統一部署安排下,開展相關調研、論證和修改工作,力爭土壤污染防治法早日出臺。”馮志剛說。
2016年5月28日,國務院印發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簡稱“土十條”)中明確突出了“預防為主、保護優先、風險管控”的原則。據悉,“土壤污染防治法”也已定名,突出“防治”二字。
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秦天寶教授認為,土壤污染的“防”和“治”是辯證關系,“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是符合現實的立法原則。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參與起草的《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也是國內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性立法。
“好的應當更好,壞的不能再壞。”多次參與土壤污染立法工作的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教授王樹義概括自己的主張。從此前發布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的數據中,王樹義看到的是我國目前應該還有80%左右的土壤尚未受到污染,“保護這80%的清潔土壤才是首要的,其次才是防止現有土壤環境質量下降”。
這一主張與環保部部長陳吉寧的思路是吻合的。今年3月11日,陳吉寧在答記者問中談到土壤問題時指出:我國土壤污染防治的三大任務,排在位的正是保護未污染的土地,其后是處理正在污染的土地,管控和修復已污染的土地。
(參考資料:華夏時報、中國青年報、法治周末、澎湃新聞、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