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近日福建省環保廳的公開消息稱,福建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自2014年9月啟動以來,截至2015年底,累計交易排污權9619.4噸,總成交額1.28億元,居于中國大陸前列。
近年來,福建排污權成交價格不斷攀高。據海峽股權交易中心網站的統計數據顯示,目前,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項污染物排放權平均交易價格,已超過初始排污權有償使用費標準的5至8倍。
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在近數月中,掛牌價大多為4000元/年噸,實際成交均價已逾6000元/年噸。而在2014年9月27日福建舉行首場“排污權”交易會時,這兩種污染物的交易均價分別僅為1419元/年噸以及2220元/年噸。
參與競標的企業數也正在穩步增加。排污權交易啟動以來,共舉行了24場交易,其中企業間交易金額9637.99萬元,占總成交金額75.49%;排污權的金融屬性也得到進一步激發,已有兩家企業獲得排污權抵押貸款223萬元。
“排污權交易將持續火爆。”福建省環保廳總量處處長鄭彧表示,福建作為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嚴控排污總量,“排污權量稀則貴,排污權交易形式多樣化將更為企業青睞”。
2016年,福建省所有工業排污企業將全面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排污權交易場次今年將由每月1場增至2場,交易手續更為簡捷,只要買方購買價格符合市場情況,賣方按時間優先和順位替補即可交易。
排污權交易額超億元
越來越沉重的治污壓力,倒逼政府和污染大戶必須為污染治理引入“活水”,排污權交易應運而生。
眾所周知,“交易排污權”是經環保部門核定的企業初始排污權與實際排污量之間的相差部分。企業投入資金實施技改、升級工藝,實現節能降耗減排的,就會產生“交易排污權”。企業可以出資購買排污權,但并不是有錢就能“任性”多買、隨便排污,而是可交易轉讓的排污權要以總量和濃度控制為前提。
“我省排污權交易以二級市場為主,市場化作用更加突出。”福建省環保廳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福建排污權交易二級市場占比達到95%。除了交易,排污權還可以抵押貸款或租賃,為當地中小微企業融資開辟了一條新渠道。
在眾多業內人士看來,福建省排污權交易在一年多時間內成交額超過1.5億元,主要源于制度的頂層設計。為了深入實施生態省戰略,加快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福建主動推行排污權交易。圍繞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省環保廳會同有關部門密集出臺了專門的管理辦法。排污許可證、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指標核定、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儲備和出讓、有償使用收入征收和使用、初始排污權指標有償使用費和排污權交易價格、抵押貸款、租賃等8個管理辦法陸續出臺,配套政策不斷完善。
環保部門還針對企業的不同情況制定了多種交易形式,如網絡競價、協議轉讓、儲備出讓、排污權租賃等,讓企業能夠選擇合適的方式參與交易。同時還有專家組的技術指導,推進企業排污權指標核定工作。福建還通過金融屬性開發,盤活企業排污權資產,進一步激發市場的活力。
此外,今年福建將在所有工業排污企業中全面推行排污權交易,同時將完善省級排污權交易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建立排污權儲備體系。
從源頭上節能減排
事實上,“福建的產業特性決定了福建的‘排污權’注定稀缺,稀缺的自然就‘貴’。”福建省環境科學研究院工程師趙谞愷指出,隨著“排污權”日漸珍貴,福建不少企業加大技術革新的力度。
“誠如泉州一家皮革廠,原本年產量3萬標張皮革,在采用新的工藝之后,年產量達到30萬標張,產能增加了10倍,但是他企業的排污反而下降了,而且2015年還拿出了‘排污權’到交易中心上市。從這個角度來說,是用經濟杠桿促成企業不斷進行技術革新,從源頭上節能減排。”趙谞愷直言。
那么,日漸升溫的“排污權”交易是否意味著環境資源也可以讓價高者得之?答案是否定的。在福建,“排污權”還是一種有錢也不一定能買到的特殊“商品”。
“排污權也不是有錢就可以買的。”專家指出,福建排污權實行總量調控機制,充分考慮了本地的環境承受能力,雖然是企業行為,但購買排污權受政府調控,不是有錢就能任性的。如,新項目排污權優先在本區域購買,確實無法購買到才可跨區域購買,同時要符合區域環境功能達標和總量控制要求。未完成上年度總量減排任務的地方也須暫停排污權買入。
“‘排污權’是‘貴’之有道。它的‘貴’,絕不僅僅體現在表面價值,更是福建優良的環境資源給予其內在的‘貴氣’。”福建省環境保護廳總量處處長鄭彧介紹說,“需要增加排污的產業必須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購買排污權企業所在地區的排污總量不能超過當地的排放控制目標,企業購買的‘排污權’不得突破當地的環境承載力。只有滿足這三點,環保部門才會批復購買權,否則,企業就是再有錢,也買不到‘排污權’的。”
不可否認,排污權有償使用,在某種程度上看可能會短期推高企業成本;但從長遠看,這將促使排污企業采用新技術、新設備,甚至通過節能減排獲得額外收益,降低企業和環境的負擔,這對企業和環境都是利大于弊。
可以說,嘗試排污權“市場化”,在污染物總量控制的前提下,企業將有望成為污染整治和環境保護的主體,并將對自身的污染排放行為做出選擇。有了利益驅動,今后,企業將從“要我減排”轉變為“我要減排”。
“以前很多人雖然知道環境保護的重要性,但是仍停留在概念的層面,現在對很多人,特別是企業負責人來說,注重環保與切身利益有了直接的關系。”在鄭彧看來,推廣“排污權”交易,同時也是一次環境法律意識的普及,讓更多人、更多企業知曉“資源有價,環境有償”觀念,公平、公正享受環境資源。
2016年,福建將在所有工業排污企業全面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我們期待,伴隨排污權交易這個新生事物的不斷完善與壯大,這股市場化“活水”終能換來清新福建的藍天碧水。
(本文綜合中國新聞網、中國環境報、人民網、福建日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