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埋式醫療污水處理裝置
醫院污水是指醫院向自然環境或城市管道排放的污水;其水質隨不同的醫院性質、規模和其所在地區而異;醫院污水中所含的主要污染物為:病原體、有機物、漂浮及懸浮物、放射性污染物等,未經處理的原污水中含菌總量達108個/mL以上。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和國家質量堿度檢驗檢疫總局于2005年7月聯合發布了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標準《醫療機構水污染排放標準》(GB18466—2005),標準對醫療機構污水、污水處理站產生的廢氣、污泥等污染物提出了全面的控制要求,并強調了對含病原體污水的消毒效果。在污水處理中,醫院污水水質復雜。污水中含有大量細菌、病毒、寄生蟲卵和有毒有害物質,有的可能含有放射性。醫院污水主要是綜合病房污水。現有的設計采用生物接觸氧化+沉淀+消毒工藝,即A/O工藝處理。A/O工藝的功能是硝化與反硝化作用。其原理是通過硝化與反硝化菌作用,把污水中氨氮轉換成亞硝態氮、硝態氮,再通過反硝化菌作用把硝態氮轉換成氮氣,從污水中脫氮。設計要點是注重污水、污泥的殺菌消毒方式。

地埋式醫院污水處理設備,屬于一體化污水處理設備,是在總結國內外生活污水處理裝置其處理工藝及運行經驗的基礎上,開發的針對醫院污水處理的新一代生活污水處理設備。本設備處理工藝采用較為成熟的先進的生物處理技術—生物接觸氧化法;并將初沉池、接觸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等處理單元設施設置在一個罐體內,使該設備真正成為了一體化。微孔曝氣不堵塞、充氧效率高、曝氣效果好、節能省電等。生物填料采用新型彈性立體填料,比表面積大、微生物易掛膜、脫膜、不結球、不堵塞更利于微生物硝化、分解。罐體間連接管道均可采用PVC排水管。本實用新型所述地埋式醫院污水處理設備技術性能穩定,處理效果好,出水水質符合國家排放標準;采用一體化設計,占地少、投資省、運行費用低、維護方便。

地埋式醫院污水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具有外殼體,外殼體內設置有初沉調節區、缺氧池、接觸氧化池、沉淀區、曝氣生物濾池、消毒池;
沉調節區、缺氧池、接觸氧化池、沉淀區、曝氣生物濾池、消毒池整體位于基座上;外殼體上帶有原水進水口,原水進水口通過管道連通所述初沉調節區,初沉調節區中設置有污水提升泵,由污水提升泵通過管道實現與缺氧池的連通;缺氧池與接觸氧化池連通,所述接觸氧化池中設置有微孔曝氣器,微孔曝氣器與外部的風機連接;接觸氧化池與沉淀區連通,沉淀區的底端設置有污泥泵,外殼體的底端上帶有污泥管穿出口,沉淀區與曝氣生物濾池連通,曝氣生物濾池中設置有填料;曝氣生物濾池與所述消毒池連通;所述消毒池的上端通過反沖洗管道連接外部的反沖洗泵;反沖洗管道通過外殼體上的反沖洗管道接入口進入;所述消毒池的上端通過消毒管道與消毒設備連接;消毒設備包括二氧化氯發生器和水射器;動力水管道連通水射器,同時,二氧化氯發生器通過管道也與水射器連接;所述消毒管道從外殼體上端的消毒管道接入口進入。
地埋式醫療污水處理裝置
設備優勢。
1、工藝性能穩定可靠,出水水質優良,達到國家排放標準,可廣泛回用于景觀環境用水和綠化等。
2、該設備耐腐蝕、重量輕、易于安裝調試,施工周期短,使用壽命長。
3、占地面積小,可埋設于地表以下,設備上面的地表可作為綠化或其他用地,不需要新建房屋及采暖、保溫。
4、由于水力停留時間長,污水中有機物濃度低,微生物處于內源呼吸階段,因而一部分原生質被降解,同時釋放出能量維持微生物的生長,污泥穩定性好,無異味。污泥量少,僅為常規活性污泥法的15~25%,只需半年或一年清理一次。
5、采用潛水式空氣壓縮機,運行可靠無噪音,無需單獨設鼓風機房。
6、整個設備處理系統配有全自動電氣控制系統,運行安全可靠,平時一般不需要專人管理,只需適時地對設備進行維護和保養。
7、自動化程度高,可以實現生物脫氮,運行時間可根據原水水質、處理要求、當地的氣候和周圍環境等條件調整設定。
本發明涉及一種一體化村鎮污水處理設備,屬于水處理技術領域。該處理設備包括氧化溝、MBR池、清水池、自吸泵、反洗水泵、鼓風機、除磷系統、消毒系統、反洗系統和PLC控制器等結構。本發明裝置對氮磷的去除率高、占地省,節約土地資源,可省去初沉池和二沉池;在運行時,自動化程度高,可實現無人值守,管理人員只需要定時巡查即可;出水水質穩定,CODcr的去除率不小于92%,BOD5的去除率不小于95%,SS的去除率不小于97%,TN的去除率不小于82%,NH4+?N的去除率不小于91%,TP的去除率不小于93%,優于《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2002)中的一級A標,可直接回用。
項目質量管理制度
(1) 施工技術準備管理
1) 開工前必須進行圖紙會審,要做好會審記錄,并作為指導施工和竣工交工資料之一,不得缺少。
2) 工程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向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作好交底記錄,不進行技術交底的不準開工。
3) 試驗檢驗部門要及時、準確地提供原材料試驗或檢驗報告,經技術主管審核后,方可發出。不能單獨進行試驗、檢驗的項目要及時委托有關部門進行檢、試驗。
4) 重大質量事故處理,要經技術部門或技術負責人核發,未經技術審批的,不得私自處理。
(2) 原材料及半成品質量管理
1) 工程所用物資,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對工程(產品)質量的重要度分級原則,確定檢、試驗計劃及檢驗方法。
2) 設備、材料進廠后,應按規格、品種、牌號堆放,并按《質量手冊》的規定進行標識、檢驗。未經進貨檢驗或未經檢驗合格的物資不得投入使用。
3) 不得采用無合格證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內部加工制造的成品和半成品不合格者不得使用在工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