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術要求
1.環刀直徑為79.8±0.2mm 高20±0.2mm
2.環刀直徑為70±0.2mm 高52±0.2mm
3.環刀直徑為64±0.2mm 高20±0.2mm
4.環刀直徑為61.8±0.2mm 高20±0.2mm
5.游標卡尺:分度值為0.02mm
7.環刀內直徑用游標卡尺在環刀平面兩個垂直方向上測量,取算術平均值準確至0.1mm。
8.環刀高度用游標卡尺在環刀直徑兩個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取四處測量其高度,取算術平均值,準確至0.1mm。
一、輕型動力觸探儀技術要求
二、校驗項目
1.落錘質量、落距
2.探桿直徑
3.圓錐頭錐角及錐底面積或貫入器內徑、外徑及長度。
三、輕型動力觸探儀校驗用器具
1.鋼直尺:量程1m、分度值1mm。
2.臺秤:稱量100Kg、感量50g。
3.案秤:稱量15Kg、感量10g。
4.角度尺:精度0.5°。
5.游標卡尺:量程150mm,分讀值0.02mm。
四、輕型動力觸探儀校驗方法
1.10Kg落錘質量用15Kg案秤稱量,至10g。63.5Kg落錘質量用100Kg臺秤稱量,至50g。
2.落距用鋼直尺測量,至1mm。
3.探桿直徑用游標卡尺測量,取兩個垂直方向的平均值,至0.1mm。
4.圓錐錐角用角度尺測量兩個垂直方向,測定兩個垂直方向,取平均值,至0.5度。
5.圓錐錐底面積,用游標卡尺測量圓錐底部直徑,測定兩個垂直方向,取平均值,至0.1mm,再經計算得到。
6.貫入器尺寸用游標卡尺測量,至0.1mm。
五、輕型動力觸探儀校驗結果處理
全部校驗項目均符合技術要求為合格。
六、輕型動力觸探儀校驗周期
校驗周期為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