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污染讓湘江水變黑 湖南力保母親河清澈如初
面對水體污染,湖南也有同樣的苦惱。由于重金屬污染、工業污染、農村面源污染和歷史污染疊加,素有湖南“母親河”之稱的湘江一度被稱為“全國污染嚴重的河流之一”。
湘江是湖湘文化的符號,安放靈魂的精神圖騰,是一條關系湖南發展命運的大河。保護與治理好湘江,是湖南經濟社會發展所需,也是湖南百姓幸福生活所系。
面對母親河受污染,湖南豈會坐視不管。在總結分析湘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基礎上,2013年4月,《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正式實施,成為全國首部關于江河流域保護的綜合性法規。同年9月,湖南省政府將湘江保護與治理列為“一號重點工程”,滾動實施3個“三年行動計劃”。
在治理湘江水體的過程中,湖南省清楚的認識到源頭治理以及建立完善相關制度的重要性,
因此在埋頭苦干前,湖南已手握政策方針,抓源頭、暢河道、建制度,發力治理湘江污染。
從源頭治理
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陽水口山、郴州三十六灣、婁底錫礦山,由于重化工業集中,一度成為湘江重金屬污染的源頭。省政府決定,對這5大重點區域實行“一區一策”、綜合整治。如今,竹埠港28家污染企業全部關停退出,其他重點區域一批重大治理工程加快推進。
在抓源頭的同時,暢通湘江河道。湘江干流長沙至衡陽段河道全面禁止采砂,各市、縣城區河段的采砂尾堆基本清除;年內將完成湘江株洲至岳陽段航道Ⅱ級標準建設,船舶航行湘江將更為通暢。在全省河道保潔工作中,將湘江流域河道保潔作為重中之重。
建立完善機制
規范執法程序。在全國制定出臺了系統規范行政程序的省級政府規章——《湖南省行政程序規定》、系統規范行政裁量權的省級政府規章——《湖南省規范行政裁量權辦法》、服務型政府建設的省級政府規章——《湖南省政府服務規定》等一系列規章。
整合執法力量。推行“生態同建、污染同治、執法統一”,對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流域治理和生態保護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監測、統一防治和建設。
綜合執法和聯動執法。以湘江流域綜合治理為重點,深化環保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探索建立環境監測、污染控制、行政處罰于一體的環境綜合執法機制。在長株潭三市開展湘江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和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在資源環境領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的許可權試點等工作。與廣東、廣西和江西等毗鄰省區建立跨流域聯防聯控機制。
創新執法手段。對全省所有排污單位進行監管,在省市縣三級環保部門進行合理分工,實行“有計劃、全覆蓋、規范化”執法檢查,建立和完善檢查、監測、行政處罰和后督查等臺賬管理制度,規范執法行為,強化日常監管。
2015年,是個“三年行動計劃”收官之年,對于湘江水體的治理還是頗有成果。為此長沙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袁觀清對近幾年水污染防治力度與成效也表示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要下定決心、攻堅克難強力推動湘江保護與治理,截污治理工程要加強協調、加大推進力度、抓緊工程建設,確保每項工作落實到位;要持續發力,加大水生態建設,協調好水的治理、管理和利用,加大水污染執法力度,確保湘江流域水質更優。
(參考資料:湖南日報、中國龍京微信、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