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包裝造成大污染
我國是農藥生產、使用大國。有調查顯示,一半以上農民使用農藥后將廢棄物丟棄在田間地頭,已漸成威脅生態安全的重大隱患。
不同于國外成升裝的大桶包裝,國內的主要都是小瓶裝或小袋裝,農民使用后隨意丟棄造成極大污染。按包裝材料來分,包裝農藥的玻璃瓶約占25%左右,鋁箔袋約30%,塑料瓶約占45%。
我們都知道,以玻璃、塑料等材質為主的農藥包裝廢棄物,目前已成為影響我國農村環境的固體廢物污染的重要來源。
農藥廢棄物帶來的環境影響遠比我們想象的久,一方面塑料和鋁箔這些材質的廢棄物降解需百年,破碎的玻璃包裝還有可能會扎傷人;另一方面包裝中殘留的的粉劑、顆粒、乳油等化學藥劑會對土壤及水源造成擴散污染,持續危害人類及牲畜安全和農產品安全。
企業達成農藥垃圾負責共識
目前我國對農藥生產廠家的環保要求一逐步提高,但農藥使用后產生的廢棄包裝物環境污染問題,長期以來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管理,農藥包裝廢棄物污染狀況日益加重。
值得關注的是,近日,由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中國農藥工業協會、植保(中國)協會三方聯合主辦的“農藥安全科學使用與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培訓”在海南省瓊海市舉辦,多數專家及企業達成了農藥垃圾由農藥生產及銷售企業負責的共識。
農藥廢棄物回收明細亟待“落地”
農藥廢棄物的安全處置事關每一個國人的食品和人身安全,生產企業理應對其所生產的農藥廢棄物進行回收并安全處理,而在近日的相關培訓會上,大部分企業已達成回收負責的共識,那么相關的政府部門是否有責任接過下一棒呢?
目前我國已頒布的《農藥管理條例》中26條、28條規定“正確配藥、施藥,做好廢棄物處理和安全防護工作,防止農藥污染環境和農藥中毒事故”,“使用農藥應當注意保護環境”。但該條例并沒有相關的實施細則,特別是對相關主體的責任沒有明確的規定,對農藥廢棄物處理沒有標準和規范。有專家認為,應該盡快就此問題做出明確規定,以指導和協調各方利益相關者以積極姿態妥善處理好農藥廢棄物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