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淪陷霧霾圈
澳門今年入冬以來不良天氣日數暴增,空氣污染指數高,除PM2.5檢測標準趨嚴謹外,空氣污染程度加劇已成事實。盡管澳門無主要污染源,機動車輛尾氣排放卻無納入空氣質量檢測范圍,本地污染成因難以斷定,減排工作還需政府和居民共同努力。
據了解,剛過去的十二月,澳門空氣質量極差,連續數日出現灰霾,路邊空氣質量指數屬“良好”3天,“不良”18天,“非常不良”6天,換言之共有24日嚴重空氣污染,澳門高密度住宅區“不良”則為17天。
為改善澳門空氣質素及保障居民健康,2月16日,環境保護局舉行《制訂澳門重大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及完善監管制度》公眾咨詢會,向不同團體和居民介紹文本內容,并藉此進一步收集社會對相關建議方案的意見及建議。此次咨詢始于1月17日,為期兩個月。
此外,環境保護局根據顧問研究報告,提出對澳門大氣環境和居民影響較大的重點固定空氣污染源進行管制的建議方案,包括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監管制度及配套措施等。
據澳門環保局獲悉,澳門將爭取明年就“固定空氣污染源排放標準”進行立法。為此,該局已委托專業顧問機構,調研澳門化工與制藥業等重點固定空氣污染源。而咨詢文本包括:固定空氣污染源的排放標準、設施管理規范、監察機制、罰則、監察實體和過渡規定。澳門環保局稱,若實施有關建議的排放標準及監管方案,每年可減少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顆粒物的排放量分別約64%、2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