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9日,金科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科環境”)發布《關于推動公司“提質增效重回報”行動方案暨制定公司未來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的公告》。
公告提及,公司未來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如下:
為踐行“以投資者為本”的上市公司發展理念,維護公司全體股東利益, 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及價值的認可,公司積極 采取措施落實“提質增效重回報”行動方案。公司根據《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 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3 號——上市公司現金 分紅》以及《金科環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制定《金科環境股份有限公司未來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東分紅回報規劃》,具體內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規劃考慮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規劃著眼于公司的長遠和可持續發展,在充分考慮公司經營發 展的實際情況及規劃目標、自身所處的發展階段和盈利水平、現金流量狀況及 項目投資的資金需求、行業發展趨勢、融資及信貸環境等因素的基礎上,建立 對投資者持續、穩定、積極、科學的投資回報規劃與機制,保證公司利潤分配 政策,特別是現金分紅政策的合理性和穩定性。
(二)本規劃制定的基本原則
公司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相關規定,在兼顧公司生產經營的資金需求及可持續發展原則的基 礎上,公司實行積極、持續穩定的利潤分配政策。公司在制定具體的利潤分配 方案時,應嚴格執行《公司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利潤分配政策;科 學平衡安排股東短期回報和公司長期發展,真正體現“以投資者為本”的公司 發展理念。
(三)未來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東分紅回報具體規劃
1、利潤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現金、股票、現金和股票相結合的方式向 投資者分配利潤, 并優先采用現金分紅進行利潤分配。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公司可以進行季度利 潤分配和季度現金分紅。
2、現金分紅的具體條件和分配: 除特殊情況外,公司每年應當采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每股派發現金股利 原則上不低于當年度實現的可供分配利潤的 30%,或不低于 0.30 元/股(含 稅),具體分配方案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其中,2023 年,公司擬基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價格 20.38 元/股(除權 除息后)約 2%股息率的原則,派發現金紅利 50,000,000.00 元(含稅)。
特殊情況是指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未來 12 個月內存在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 重大投資計劃或重大現金支出(募集資金項目除外)是指公司在未來 12 個月內購買資產達到或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 30%或單項購買資產價 值達到或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 20%的事項,上述資產價值同時存 在賬面值和評估值的,以高者為準;或對外投資達到或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 計的凈資產 10%及以上的事項。
(2)當年每股收益低于 0.1 元;
(3)當年每股累計可供分配利潤低于 0.2 元;
(4)審計機構對公司的該年度財務報告未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5)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可以不進行現金分紅的其他情形。
(四)股東分紅回報規劃和利潤分配方案的審議、實施和變更程序
公司在制定現金分紅具體方案時,董事會應認真研究和論證公司現金分紅的時機、條件和最低比例,調整的條件及決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股東分紅回報規劃和利潤分配方案的審議、實施和變更應嚴格執行《公司 章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金科環境是專業從事水的深度處理和污廢水資源化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公司圍繞水處理膜應用,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設、運營、服務四個解決方案。主營業務包括提供水處理技術解決方案,運營服務,污廢水資源化產品生產與銷售,業務市場領域包括:飲用水深度處理,市政污水和工業廢水的深度處理及資源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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