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海市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下達本市2023年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計劃(第六批)的通知》,其中第2條指出:按照《上海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專項資金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3〕2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第一年度市級獎勵資金合計17263.1506萬元。
原文如下:
關于下達本市2023年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計劃(第六批)的通知
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商務委、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委、市綠化市容局、市市場監管局:
你們報來的資金使用計劃申請函(滬經信制〔2023〕1033號、1034號、滬經信產〔2023〕910號、滬經信節〔2023〕1056號、滬商市場〔2023〕293號、滬商商貿〔2023〕296號、滬環函〔2023〕205號、滬交科〔2023〕832號、835號、滬綠容〔2023〕431號、432號、滬市監計量〔2023〕544號)及有關材料已收悉。經研究,現將資金安排計劃下達給你們,共15項,共計174334.093619萬元(詳見附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安排計劃
1、按照《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滬府辦發〔2016〕7號)、《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部分內容的通知》(滬府辦發〔2017〕41號)、《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實施辦法》(滬府辦發〔2018〕7號)和《上海市燃料電池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助方案》(滬科規〔2018〕2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7家整車企業新能源汽車財政補助資金合計62220.44385萬元。
2、按照《上海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專項資金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3〕2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第一年度市級獎勵資金合計17263.1506萬元。
3、按照《上海市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補助辦法》(滬經信規范〔2023〕6號)和《上海市產業結構調整專項補助辦法》(滬府辦發〔2017〕23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23年產業結構調整資金合計2477萬元。
4、按照《上海市工業通信業節能減排和合同能源管理專項扶持辦法》(滬經信規范〔2023〕5號)和《上海市鼓勵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專項扶持辦法》(滬經信法〔2017〕219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23年工業通信業節能減排和合同能源管理專項資金合計22533.5464萬元。
5、按照《本市新一輪老舊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滬商市場〔2023〕247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第三批共2145位消費者申請的老舊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合計600.6萬元。
6、按照《關于實施“上海市促進綠色智能家電消費補貼政策”的通知》(滬商商貿〔2022〕225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第三階段綠色智能家電消費補貼活動資金合計6214.8萬元。
7、按照《上海市重點行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化治理專項扶持辦法》(滬環規〔2021〕13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3家重點行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深化治理項目補貼資金合計2809.6萬元。
8、按照《上海市鼓勵靠泊船舶使用岸電扶持辦法》(滬交行規〔2022〕6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17個岸電項目補貼資金合計1885.63萬元。
9、按照《上海市交通節能減排專項扶持資金管理辦法》(滬交行規〔2022〕5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4個交通節能減排項目合計555.39萬元。
10、按照《關于延長<關于印發<上海市支持餐廚廢棄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廣應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滬發改規范〔2023〕5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家單位B5生物柴油銷售2023年7月-9月補貼資金合計3397.7589萬元。
11、按照《關于印發<上海市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項目專項扶持資金管理辦法>通知》(滬市監規范〔2023〕1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23年第二批7家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項目專項扶持資金合計187.5萬元。
12、按照《上海市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專項扶持辦法(2021年版)》(滬發改規范〔2021〕13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10個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專項扶持資金合計15595萬元。
13、按照《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滬發改能源〔2016〕136號)、《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2020版)》(滬發改規范〔2020〕7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2023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扶持資金合計20586.735619萬元。
14、按照《上海市鼓勵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發展扶持辦法》(滬發改規范〔2022〕12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電動汽車充電樁補貼資金合計16695.48225萬元。
15、按照《上海市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發改規范〔2021〕5號)規定,安排經審核通過的47個項目,合計1311.456萬元。具體為:
2023年“工業和通信業重點用能單位節能考核”等24個項目,安排第一筆50%支持資金660.66萬元;
2022年“合同能源管理及節能環保服務業推進進”等23個結轉項目,經驗收安排結余支持資金650.796萬元。
二、有關要求
請根據上述資金安排計劃向市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并嚴格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合理規范使用各項資金,確保資金使用的公開、公正和公平,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3年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安排計劃(第六批)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