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力做好亞運會和亞殘運會環境質量保障工作,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杭州市生態環境局“雷霆一號”行動暨亞運空氣質量提升執法行動正在如火如荼地開展。為了精準打擊隱蔽性強的環境違法行為,進一步發揮群眾信訪的“金礦”效應,我們提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有獎舉報,共同守護碧水藍天。
2021年、2022年,杭州市生態環境局分別出臺《杭州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杭州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內部舉報人獎勵與保護辦法》,為有獎舉報發放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大家關心的有獎舉報問題,我們來一一為您解答!
舉報哪些行為可以獲獎?
1.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超標排放污染物的;
2.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在線監控系統弄虛作假的;
3.將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染物用于土地復墾或者向農用地排放、傾倒、填埋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
4.非法排放、轉移、傾倒、處置危險廢物、工業固體廢物、廢舊放射源、放射性廢物的;
5.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非法設置排污口的;
6.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為其他性質惡劣且不易發現的環境違法和生態破壞行為。
向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供無主放射源或者無主放射性廢物線索的,也可獲得獎勵。
舉報途徑都有哪些?
1.電話舉報(工作日9時-17時30分),舉報并明確表示“有獎舉報”:
2.來信來訪舉報:杭州市上城區錢環路160號杭州市生態環境局,郵政編碼310000。來信應當在信封上注明“有獎舉報”。
獲得舉報獎勵的條件是什么?
1.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舉報事實及相關證據;
2.舉報事項事先未被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掌握;
3.根據舉報線索已依法查處違法事實。
以下三種情形不予獎勵
1.舉報事實不清或者舉報對象不明,無法查實具體違法單位和事實的;
2.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已被立案查處但尚未結案的;
3.舉報人不提供聯系方式的。
獎勵標準是怎么樣的?
1.處罰10萬以下的,給予舉報人罰款金額10%的獎勵;處罰10萬以上20萬以下的,獎勵1萬元;處罰20萬以上50萬以下的,獎勵3萬元;處罰50萬以上100萬以下的,獎勵5萬元;處罰100萬以上150萬以下的,獎勵8萬元;處罰150萬以上,獎勵10萬元。
2.公安機關實施行政拘留的,按照行政拘留人數給予舉報人獎勵,行政拘留3人以下的,獎勵5000元;行政拘留3人以上的,獎勵1萬元。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并由檢察機關批準逮捕的,批準逮捕3人以下的,獎勵2萬元,批準逮捕3人以上的,獎勵5萬元;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的,有罪判決3人以下的,獎勵2萬元,3人以上的獎勵5萬元。
3.同一舉報事項符合多種獎勵情形的,可以疊加計算。
4.舉報長期嚴重超標偷排污染物、跨區域傾倒危險廢物數量巨大等環境污染特別嚴重或者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的,尤其是作案手法隱蔽、日常監管難以發現的重大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并查實的,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可給予舉報人最高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該項不與獎勵標準1、2、3項同時獎勵。
5.舉報人提供無主放射源或者無主放射性廢物線索,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查實,給予舉報人不高于2萬元的獎勵。
6.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辦理重大環境污染案件或者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時,通過調查手段無法取得有效破案證據或者污染事件源頭等線索的,經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向社會公開懸賞征集案件有效證據或者線索。懸賞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7.給予舉報人獎勵后,征得舉報人同意可以同時給予通報表揚等精神獎勵。
內部舉報的獎勵和保護
獎勵標準按照上述規定的2倍進行發放,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
辦法對內部舉報人的身份信息、人身權益的建立了全方位的保護制度,進一步保護保障內部舉報人的安全。
來源|杭州市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隊
原標題:最高獎勵50萬元!積極參與有獎舉報,共同守護碧水藍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