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單位:
現將《紹興市打造最清潔城市“410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紹興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5日
紹興市打造最清潔城市“410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為順應內涵式發展要求,提高城市精細管理水平,加快打造國內普遍公認的最清潔城市,致力實現城市高顏值、更宜居,全面助力建設高水平網絡大城市,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二十大提出的“打造宜居、韌性、智慧城市”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城市管理應該像繡花一樣精細”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對標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以網格化管理為基礎,以打造最清潔城市為抓手,高標準落實城市精細管理各項工作要求,推動市容環境品質和城市治理能力持續提升,讓城市更干凈、更整潔、更有序、更安全、更有溫度。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按照建設高水平網絡大城市要求,建立全覆蓋、全過程、全時段的城市精細管理體系,推動城市管理從粗放向精細、從傳統向科技、從平面向立體轉變。實施打造最清潔城市“410行動”,努力實現“五大目標”:
1.環境衛生“席地而坐”:路面(街面)保潔見本色,環衛設施見本貌,綠化樹木見景致,環衛行業見形象。
2.道路通行“杯水不溢”:城市道路平整舒適、設施完好,無坑洞、無沉降、無裂縫、無積水;城市橋梁技術狀況正常、無橋頭跳車。
3.市容市貌“井然有序”:無占道經營、無流動攤販、無馬路市場、無噪音擾民、無亂搭亂建;店面招牌和戶外廣告設置規范合理、商家齊門經營、非機動車和機動車停放有序。
4.園林綠化“五彩斑斕”:通過建設城市公園、口袋公園和道路綠化提檔升級等方式,多層次展現城市園林風貌,讓市民感受到四季變化的色彩之美。
5.城市夜景“如夢如幻”:將城市中山、湖、河等自然景觀作為城市夜景本底,構建“古城夜色、水城夜感、新城夜貌”夢幻般的城市景觀亮化體系。
(二)分步目標。根據城市精細管理分類工作要求,將全市建成區城市管理區域分為示范區、高標區、標準區和一般區,實行掛圖作戰,分級分類分步實施:
2023年底前,示范區不少于城市建成區的5%,高標區不少于15%,標準區不少于30%,其余為一般區,城市精細管理成效初顯,在全省有較大影響力,市民滿意度達到90%。
2024年底前,示范區不少于城市建成區的7.5%,高標區不少于22.5%,標準區不少于45%,其余為一般區,在全省有顯著影響力,在全國有一定知名度,市民滿意度達到95%。
2025年底前,示范區不少于城市建成區的10%,高標區不少于30%,其余為標準區,將紹興打造成為國內普遍公認的最清潔城市,市民滿意度達到98%。
三、主要任務
全面實施打造最清潔城市“410行動”,“4”即城市功能優化、城市單元美化、城市家具潔化、城市治理序化四大行動,“10”即每個行動各有10項具體工作任務。
(一)城市功能優化行動。
1.城市橋下空間綜合利用工程。圍繞安全、便民,開展民意調查,整治死角亂象,利用周邊條件,融合沿線風貌,突出空間特色,合理設計、開發、管理城市橋下空間。開展城市橋下空間利用規劃編制,建立健全橋下空間利用相關機制;對鑒湖大橋(北岸)等8個交通樞紐,于越路與越州大道等4條道路交叉口的橋下空間實施利用改造;規劃和新建中的快速路項目,實現道路和橋下空間同步設計、建設。到2025年,全面完成城市橋下空間利用改造。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投集團、市交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
2.城市主干道景觀提升工程。提高城市主干道(快速路)沿線、主要門戶、重要節點綠化景觀品質,加快高架快速路沿線兩側閑置地塊利用,提升城市綠化整體品味和檔次。制定城市主干道(快速路)綠化提檔升級方案,完成于越快速路、越東路、山會路、綠云路等高架橋護欄花箱升級改造。到2025年,全面完成已通車高架快速路綠化提檔升級,打造最美高架快速路。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城投集團、市交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
3.垃圾處置能力提升工程。進一步推進垃圾分類“越分越美”,提升生活垃圾后端處置能力,完善易腐垃圾處理設施。到2025年,全市新增設施處理能力700噸/日,各區、縣(市)易腐垃圾處置能力達到生活垃圾清運處置量的30%,總處置能力達到1780噸/日。每個區、縣(市)至少建成1個大件、園林、裝修垃圾處置項目,總處置能力達到5655噸/日。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4.雨污管網提標改造工程。按照“先急后緩、標本兼治、綜合治理”原則,推進建設雨污分流改造。到2025年,新建改造雨水管網195公里、提標改造雨水管網80公里、雨污分流管網195公里、新建改造污水管網85公里,城市污水收集率達到88%,處理率達到98%。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公用事業集團,各區、縣(市)政府
5.停車場建設工程。進一步加強停車場建設,重點推進商圈、醫院、學校周邊公共停車位建設,充分利用綠地、操場、公園、廣場地下空間配建地下公共停車場,推進建設立體式停車場,鼓勵社會多資本參與。2023—2025年,每年新增停車位不少于5000個,其中公共停車位不少于900個,實現主城區停車位共建共享。
牽頭單位:市建設局;責任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各區、縣(市)政府
6.城市綠道建設工程。城市綠道是以綠化為特征,以自然景觀和人工景觀為基底,構筑可供行人和自行車進入的線形綠色慢行敞開空間。2023—2025年,每年建設綠道不少于20公里,實現省級綠道主線貫通。
牽頭單位:市建設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7.城市公園建設工程。聚焦惠民、利民,關注“一老一小”需求,新建改建一批集休閑、娛樂、健身于一體的城市公園,進一步擴大“城市公園綠地10分鐘服務圈”。2023—2025年,每年新建城市公園不少于6個,改建不少于6個。
牽頭單位:市建設局、市綜合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8.城鎮燃氣設施建設工程。積極推進紹興天然氣管網建設,合理規劃布局燃氣儲配站、供應站。到2025年,新建管網150公里、改造管網49公里,改造老舊表箱900個,基本實現城鎮燃氣“環狀布局,多源供氣、互聯互通”格局。
牽頭單位:市建設局、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9.空中管線入地和改造工程。按照“先易后難、先急后緩、點面結合、分步實施”原則,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采取“剪除廢線、梳理捆扎、套管扣盒”等方式,重點對城市主次干道、社區、農貿(集貿、批發)市場、交通場站、大型商場、城市商貿綜合體及商業街周邊的空中管線進行排查改造。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內管線“空中蜘蛛網”,還市民亮麗“城市天際線”。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建設局;責任單位:市公用事業集團、紹興電力局、電信紹興分公司、移動紹興分公司、聯通紹興公司,各區、縣(市)政府
10.夜景景觀建設工程。在城市中央商務區、核心景區、主要公園、廣場、步行街、夜宵街等區域建設一批城市夜景景觀,助推城市“月光經濟”,提升市民滿意度。2023—2025年,每個區、縣(市)每年建設不少于1處。
牽頭單位:市建設局、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文旅集團、各區、縣(市)政府
(二)城市單元美化行動。
1.省級“高品質街區”創建。對標《浙江省“高品質示范街區”建設管理標準(試行)》,聚焦“干凈、整潔、有序、安全、和合、特色、智慧”品質要求,開展“高品質示范街區”建設,實現環境衛生更加清潔、街容街貌更加美觀、空間視覺更加靚麗、管理服務更加優化、城市家園更加安全、城市特色更加凸顯、城市治理更加智慧。2023—2025年,每個區、縣(市)每年創建不少于1個。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各區、縣(市)政府
2.“席地而坐”示范區創建。按照《紹興市“席地而坐”精細保潔示范區域創建實施方案》,以重要商圈、廣場公園、交通樞紐、迎賓道路、旅游景區為重點,分批次創建“席地而坐”精細保潔示范區域。2023—2025年,每個區、縣(市)每年創建不少于2個。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3.最清潔城市道路創建。城市道路達到“一凈五無”要求,即路面凈,無垃圾、無污水、無沙土、無煙頭、無果皮紙屑。每年開展城市“大清洗”,對主要城市道路沿線建筑物、沿街商鋪立面、城市家具等開展“大清洗”,確保整體環境衛生干凈清潔。2023—2025年,每個區、縣(市)每年創建不少于2條。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4.最清潔交通站場創建。在高鐵站、客運站、地鐵站、公交首末站、貨運站和航運碼頭開展最清潔交通站場打造。2023—2025年,每個區、縣(市)每年創建不少于3個。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交投集團、市軌道交通集團,各區、縣(市)政府
5.最清潔旅游景點創建。根據《浙江省迎亞運A級旅游景區綜合整治提升實施方案》,開展景區環境整治、“微改造、精提升”工程、景區內部優化提升等綠化、潔化、美化工作。2023—2025年,每個區、縣(市)每年創建不少于2個。
牽頭單位:市文廣旅游局;責任單位:市文旅集團,各區、縣(市)政府
6.最清潔農貿市場創建。積極開展農貿市場改造提升,市場商品分區按蔬菜、肉類、豆制品、熟食、水產、禽類等劃行歸市,市場交易空間寬敞、明亮,市場地面、墻面、頂層吊頂堅固整潔,場內地面無積水、無垃圾,清潔整齊,市場內無占道、無亂堆、無亂掛等現象。2023—2025年,每個區、縣(市)每年創建不少于1個。
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供銷總社,各區、縣(市)政府
7.最清潔大型商業綜合體創建。對標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標準,聚焦“干凈、整潔、有序、服務”品質要求,開展“最清潔大型商業綜合體”創建工作,實現環境衛生更加清潔、公益宣傳更加有效、管理服務更加優化。2023—2025年,全市每年創建不少于2個。
牽頭單位: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8.最清潔河湖創建。以《紹興市幸福河湖規劃(2021—2035)》為引領,圍繞“平安、健康、宜居、文化、富民、和諧”的新時期河湖功能要求,將“美麗河湖”建設作為工程載體開展全市“最清潔河湖”創建,開展河湖藍藻專項整治,構建安全流暢、生態健康、清潔美麗的河湖水網新格局。2023—2025年,每個區、縣(市)每年創建不少于2條。
牽頭單位:市水利局;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各區、縣(市)政府
9.最清潔餐飲店一條街創建。打造最清潔餐飲一條街,包括加強餐飲食品安全和反食品浪費監管、開展文明餐桌宣傳活動、督促餐飲行業油煙排放達標、清洗消除餐飲店周邊路面油污、減少餐飲店噪聲污染、落實餐廚垃圾分類管理要求、餐飲店周邊停車規范有序和環境衛生良好。2023—2025年,每個區、縣(市)每年創建不少于2條。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10.最清潔公廁創建。全市各類公共區域、旅游景點、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等區域的公廁要根據明確的保潔標準、保潔范圍、保潔時間和保潔工序,做到見臟就掃、見臟就拖、見臟就擦,達到“四凈三無兩通一明”(即地面凈、墻壁凈、廁位凈、周邊凈,無溢流、無蚊蠅、無臭味,水通、電通,燈明),營造良好如廁環境。2023—2025年,每個區、縣(市)每年創建不少于10座。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游局,各區、縣(市)政府
(三)城市家具潔化行動。
1.各類標志標識標牌。包括禁令標志、警告標志、指路標志、路名牌、作業區標志和告示標志等。設置應遵循道路有序、安全、暢通、美觀等原則。管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不符合設置規定或棄用的,應及時清理;破損、缺失應及時修補更新;污損應及時保潔。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各區、縣(市)政府
2.各類設施桿。包括交通設施桿、路燈設施桿、監控設備設施桿等。設施桿應合理布局,按照《城市道路桿件及標識整合技術規范》多桿合一設置,確保各類標識、標牌有機結合。管理應符合《城市容貌標準》規定,不符合設置規定或棄用的,應及時清理;破損、缺失應及時修補更新;污損應及時保潔。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3.各類分隔設施。包括中央隔離欄、交通隔離欄、人行護欄、綠化隔離欄和分隔柱。設置應牢固、耐久、醒目,便于維護。符合《城市道路交通設施設計規范》規定。產權單位或管理單位應建立巡查制度,對不符合設置規定或棄用的,及時清理。出現損壞、空缺、移位、歪倒時,及時更換、補充和校正。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4.各類崗亭。包括公安、城管等執法部門崗亭和保安亭、收費亭、便民服務亭、電話亭、郵筒、報刊亭等。設置應在道路紅線外公共空間內,完好、整潔,不得設置任何形式的商業性廣告,不符合設置規定或棄用的,應及時拆除;破損、缺失應及時修補更新;污損應及時保潔。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綜合執法局、市郵政管理局、電信紹興分公司;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5.公共交通服務設施。包括公交候車亭、公交站牌、公共自行車服務設施等。公交站牌按照“一站一牌”原則設置站牌,標明線路編號、沿線各站名、運行方向、運營時間等。公交候車亭、站牌設施的管理應符合《城市容貌標準》規定。破損應及時維修,污損應及時保潔。公共自行車產權及管理單位應對公共自行車服務設施開展日常巡查,確保設施完好,停車有序。
牽頭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交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
6.各類雕塑小品。各類城市雕塑、景觀小品、造型座椅等雕塑小品產權單位要做好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整潔。設施出現污損、破壞的,應當及時修理或拆除。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7.各類照明設施。分為功能照明設施和景觀照明設施。城市功能照明指通過人工光以保障人們出行和戶外活動安全為目的的照明,包括照明器具、控制箱(
配電箱)等設備,要求照明光源色彩統一,符合《城市照明管理規定》等規定;城市景觀照明指在戶外通過人工光以裝飾和造景為目的的照明,產權或者運營單位應保持城市景觀照明設施完整、功能良好和外觀整潔,保障運行安全。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建設局、市文旅集團,各區、縣(市)政府
8.果殼箱和垃圾桶。包括用于盛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衛生設施,一般設置在道路兩側以及旅游景點、各類交通客運設施、公交站點、公園等人流密集場所的出入口附近,采用分類收集的方式設置,符合《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規劃標準》規定。完好率不低于95%,并應運轉正常。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文廣旅游局、市文旅集團、市交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
9.各類電箱。包括弱電箱、強電箱和變電箱。設置應按《浙江省電網設施建設保護和供用電秩序維護條例》要求,根據電網設施空間布局專項規劃進行。位置應保證行人、車輛安全通行;大型配電、變電設施應設置在道路紅線外,并由電力管理部門設置統一樣式的木制柵欄進行防護。不符合設置規定或棄用的,通信業務經營者應及時清除;破損應及時修補;污損應及時保潔。
牽頭單位:紹興電力局、市公用事業集團、電信紹興分公司、移動紹興分公司、聯通紹興分公司;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10.各類警示標識。包括地鐵、電力、燃氣、水務、通信、國防、河道等行業的標志樁和警示牌。設置標識信息應清晰、醒目,內容有變化及時更新,不得影響行人步行活動與道路交通安全。產權單位應組織定期巡查,出現歪斜、破損、毀壞等情況,應及時修復或更換。
牽頭單位:紹興電力局、市公用事業集團、電信紹興分公司、移動紹興分公司、聯通紹興分公司;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四)城市治理序化行動。
1.城市道路坑洞和橋頭跳車治理。對城市道路設施開展常態化巡查,及時處置路面坑洼、石板破損、小方塊破損松動、欄桿露筋、踏步擋板破損、砼斜坡、樹池起拱、井周邊破損、井蓋沉降、瀝青擁包等問題,持續開展城市和公路橋梁的橋頭跳車摸排整治,全面消除橋頭跳車,完成已摸排出的74座橋頭跳車整治,實現動態清零,確保城市道路暢通安全。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2.背街小巷亂象治理。常態化開展背街小巷專項治理,要求道路兩側整潔有序,禁止堆放商品、雜物,擺放廣告(標識),晾曬衣物;臨街店鋪、店面、建筑立面、立柱和公用設施上無亂張貼和亂涂寫,不懸掛各類廣告、店牌;無流動設攤;人行道上各種車輛停放有序,不影響他人通行,不占壓盲道;無私拉線纜、違規接電等情況。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3.城區洗車店亂象治理。通過對城區范圍內洗車店的違章接坡、廢水直排等亂象行為進行查處,著力解決洗車店占用城市道路、違法排放污水等影響城市形象和環境衛生等問題,規范洗車經營行為,建立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4.流動攤販和馬路市場治理。通過對城區主次干道兩側以及居民密集區開展針對流動攤販、馬路市場和占道經營持續性的錯時錯峰整治,建立常態化整治管理制度,杜絕問題反彈。同時,堵疏結合,合理布局,多形式開辟“自產自銷”便民疏導點、開展“攤共富”,點亮“人間煙火”。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5.建筑工地圍擋和揚塵治理。嚴格落實施工揚塵管控“8個100%”,工地按照有關規范要求設置圍擋、安裝噴淋、揚塵監測、視頻監控等設施。工地出入口應當規范設置車輛沖洗設備,落實專人沖洗,確保車輛凈車上路。渣土等運輸車輛應密閉運輸,并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運輸途中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拋灑物料。
牽頭單位:市建設局、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6.渣土運輸違規治理。嚴厲打擊渣土非法運輸,規范渣土運輸源頭管理,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嚴格出土工地出入口管理,渣土運輸車輛做到凈車出場;強化渣土運輸管理,定期開展聯合執法行動,打擊拋灑滴漏、超速超載、偷倒亂倒等違法行為;規范渣土消納管理,嚴格消納場的審批、設置和管理,落實屬地監管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開展宣傳教育,各地渣土辦定期組織渣運企業開展安全、文明、整潔從業的培訓,減少環境污染,保障道路安全。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建設局,各區、縣(市)政府
7.非法小廣告治理。依法清理各類非法小廣告,減少小廣告張貼、宣傳帶來的城市環境、安全等各類隱患,加強小廣告的源頭治理、引導,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持續營造整潔良好的人居環境。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8.亂停車治理。加強對主次干道兩側、商貿綜合體、農貿市場、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重點區域周邊機動車停放管理;規范施劃機動車泊位,依法查處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建立和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9.立柱廣告和綠化帶廣告治理。在亞運會前,對高架快速路、城市主次干道周邊立柱廣告和城市綠化帶廣告進行集中整治,嚴禁新設大型立柱廣告,合理規劃各類設施桿刀旗廣告,開展常態化日常管理,形成“設置有序、科學布局、設計精美、形式新穎、發布規范”的戶外廣告新格局,切實改善城市容貌,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10.店面招牌專項治理。對城區范圍內殘缺破損、一店多招以及內容設置不合理等各類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的招牌進行規范整改,對涉及產生安全隱患的店面招牌及時整改到位,對不符歷史街區等街面風貌的店面招牌進行改造,確保城區范圍內店面招牌規范整潔且符合地方特色。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各區、縣(市)政府
四、工作保障
(一)強化組織保障。進一步發揮城管委統籌作用,理順城市管理體制機制,嚴格落實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工作要求;推動城管辦實體化運作,增加城管辦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及加強資金保障,定期召開城市精細管理工作會議,確保城市精細管理議事協調機構有效運作;加強部門協同聯動,構建條抓塊統、部門聯動、反應快速、執法有序、運行高效的城管工作機制。
牽頭單位:市城管辦;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二)強化法制保障。加快推進智慧快速路、犬類管理、建筑泥漿(渣土)等城市管理領域地方立法;出臺違法建筑分類處置辦法、停車場管理辦法等一批規范性文件;持續深化城市管理領域“大綜合一體化”改革,加快落實“監管一件事”“綜合查一次”等新模式,加強城市管理領域綜合集成,建立“一體化聯動”的多跨協同執法體系。
牽頭單位:市司法局、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三)強化要素保障。根據《浙江省園林綠化養護預算定額(2018版)》《浙江省市政設施養護維修預算定額(2018版)》等省級相關行業標準,提高市政道路、園林綠化、環衛保潔等分級養護經費標準;迭代升級現有城市管理和養護的設備、裝備,推廣應用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四)強化機制保障。構建城市管理問題發現、處置、反饋、銷號精細化閉環網絡,成立城市管理機動巡查隊伍,完善快速響應和應急處置等制度;優化考核通報機制,將城市精細管理工作納入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和人大政協監督范疇;建立城市精細管理“日巡查、周督查、月通報、季例會、年考核”工作機制;建立建管銜接、警城聯動機制、主干道大修審查機制,優化行刑銜接機制,推出“市民創新獎”和城市管理有獎舉報制度,加強文明城市宣傳力度,促進市民文明習慣養成,積極營造“人民城市人民管”良好氛圍。
牽頭單位:市城管辦;責任單位:市級有關部門,各區、縣(市)政府
(五)強化智治保障。依托城市大腦建設升級城市運行管理服務平臺,打造標準規范、流程管控、考核評價、數據中心一體化的智慧城管和綜合執法“1+1+N”平臺,推廣柯橋“浙里城市生命線集成應用”省級試點,綜合使用浙里城市共治平臺,實現管理、執法、服務“一屏掌控、一圖展示、一體聯動、一網統管”,為科學決策、日常監測、應急處置、聯動執法等提供數據和信息支撐。結合紹興城市管理實際,在地鐵站出入口、亞運場館周邊等重點場所片區化共治場景化應用,實行片區化共治。
牽頭單位:市綜合執法局;責任單位:市大數據局,各區、縣(市)政府
原標題:紹興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紹興市打造最清潔城市“410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