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間,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總體目標是推動“PM2.5濃度持續下降,O3濃度穩中有降”,并強調需加強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的協同控制。VOCs的環境影響復雜,是協同控制PM2.5和O3復合污染的關鍵。但目前我國VOCs排放與控制較為復雜,其綜合治理仍存在眾多關鍵問題,亟待解決。
01 VOCs管控是“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核心之一
“十三五”期間,我國在PM2.5污染治理方面取得顯著成績,但仍有37.1%城市PM2.5濃度超標,約77%的重度及以上污染由PM2.5污染造成,全國PM2.5濃度與WHO最新準則值和歐美國家差距顯著。同時,我國O3濃度波動上升,對優良天數比例的影響僅次于PM2.5,O3濃度超標城市數量逐步增加,全國O3濃度總體上高于歐美等發達國家當前水平,屬于全球臭氧濃度高值區。
在此背景下,“十四五”期間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聚焦PM2.5和O3協同控制,重點開展VOCs和NOx協同減排,繼續部署實施一批標志性攻堅戰,即全力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攻堅戰、著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三大大氣污染防治標志性戰役,其中臭氧防治污染攻堅戰的核心之一便是VOCs控制。
02 VOCs排放與控制具有復雜性,管理難度較大
VOCs是O3和二次PM2.5生成的主要前體物之一,也是協同控制PM2.5和O3污染問題的關鍵。已有科學研究揭示了VOCs在大氣氧化性、二次污染生成的作用機制,對PM2.5和O3控制具有重要意義。
VOCs來源廣泛,物種復雜,不同物種O3生成潛勢差異大。VOCs排放的主要來源涉及化工、包裝印刷等100余個工業門類,上百萬家企業,此外還涉及大量無組織排放。VOCs物種數量多達300余種,且不同物種O3生成潛勢差異巨大,可達3個數量級以上。
因此,VOCs綜合治理需進一步加強其排放特征的科學認知,主要體現為以下四大亟待解決的關鍵問題:
1. 排放特征不明:需明確VOCs排放的空間分布、時間變化、物種構成特征;
2. 控制路線不清:需探索精細化管控和全過程控制路線,以應對VOCs排放區域差異大、行業分布廣、產生環節多的特點;
3. 管理約束不強:需建立科學有效的VOCs總量控制制度及分配體系;
4. 政策工具不足:需完善與VOCs排放特征和綜合管控需求相匹配的政策標準工具體系。
03 當前我國VOCs控制管理中仍存在諸多問題,亟待解決
基于當前我國的VOCs管控實踐,發現以下具體問題需要關注:
平衡NOx與VOCs減排在局地與區域、短期與長期的收益,對于開展PM2.5和O3協同控制至關重要
總體而言,NOx減排可顯著降低PM2.5和區域性大范圍的O3濃度,但可能導致局部地區的O3上升,然而隨著減排比例增加,對于降低O3濃度的邊際效益將顯著提升;VOCs在減排初期對O3改善效果明顯,受天然源排放的本底值大等影響,減排后期效果低于NOx。就控制PM2.5污染而言,大幅減排NOx和VOCs將帶來持續收益;就控制O3污染而言,控制VOCs有利于短期收益,控制NOx有利于遠期治本。因此,應統籌辯證施治,在現階段協同控制VOCs、NOx是統籌局地與區域、短期與長期收益的主要路徑。
在不同的時間、空間尺度上,關于臭氧生成控制類型(即NOx控制型或VOCs控制型)的研究結論具有明顯不確定性。以針對北方某城市近年來的污染管控措施效果為例,降低VOCs排放對“提高優良天數比例”或每日平均水平有重要意義;控制NOx,可降低臭氧小時分布的陡峭性,對削減O3峰值作用較為重要。因此,還需因時、因地制宜,看待臭氧生成控制類型這一科學問題。統籌制定更具針對性的NOx、VOCs減排措施,為城市精細化管控提供技術支持。
從區域來看,VOCs晝夜調控政策對控制O3平均濃度、小時O3濃度峰值的影響很小(圖1,未考慮晝夜溫差對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的影響)。從城市來看,VOCs晝夜調控政策對O3濃度的影響并不一致,既有積極影響,也有消極影響。建議治理O3污染應以削減前體物VOCs和NOx排放總量為主,并根據各城市的地理位置、氣象條件和O3反應機理,因地制宜地制定措施。
圖1. VOCs晝夜調控政策對不同區域O3逐時濃度的影響(本研究未考慮晝夜溫差對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的影響)
開展VOCs精細化來源解析,識別優先控制物種和行業
VOCs排放具有大區域傳輸性,在傳輸過程中易發生化學反應,因此難以界定來源區域及種類,解析難度較大。需進一步加強科學研究,改進方法,通過識別環境受體中主要VOCs的主要化學組分,基于前體物臭氧生成潛勢(OFP)分析,識別臭氧生成活性較高的物種,并利用光化學模型與受體模型,量化不同區域、行業貢獻,識別重點源。
建立城市層面基于排污環節、本地物種譜的VOCs排放清單
大多數城市VOCs排放清單質量較差、缺乏規范,難以支撐相關的決策。重點城市需建立基于排污環節、本地物種譜的VOCs排放清單,便于精細化管理。
建立全國高分辨率天然源VOCs動態排放清單
O3濃度受天然源影響大,天然VOCs排放受植被、氣象等自然因素影響,導致部分城市環境受體中異戊二烯等含量高,發生污染過程時常難以科學解釋;此外,部分較為清潔的下風向城市臭氧居高不下。需利用WRF-MEGAN等模型,建立全國實時高分辨率天然源VOCs的排放清單,便于分析和研究工作。
進一步提高VOCs常態管控、應急管控策略與臭氧改善效果的評估能力
常態管控包括優化含VOCs原輔材料和產品結構、無組織排放整治、末端治理等工作,可有效改善PM2.5、O3污染。
臭氧污染臨時應急管控的實際效果有待進一步評估。O3具備大區域性特征,且受氣象影響敏感,同時前體物減排對O3影響呈現極強非線性特征。仍待探索應急管控的控制對象、提前時間、管控范圍、減排強度與成本收益。
亟待建立VOCs分區、分級分類精準管控規范化技術
在人為源VOCs排放清單及源譜特征分析的基礎上,通過綜合考慮各行業、各物種的臭氧生成潛勢(OFP)、PM2.5生成潛勢(SOAP)和行業減排潛力,建立VOCs分級指數評價方法,識別優先管控地區、管控物種、優先管控行業,針對重點行業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實用技術手冊與監管技術手冊。
總體來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管理與控制的過程中仍存在諸多問題亟需解決,針對VOCs排放的復雜性,應進一步研究其空間分布、時間變化、物種構成特征,探索精細化管控和全過程控制路線,建立科學有效的VOCs總量控制制度及分配體系,完善與VOCs排放特征和綜合管控需求相匹配的政策標準工具體系,關注管理實踐中所遇到的具體問題。因地、因時制定VOCs管控措施,以協同控制O3與PM2.5污染,實現“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目標。
(薛文博 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 空氣質量模擬與系統分析中心主任、研究員)
原標題:專家觀點 | 薛文博:“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認知和控制的差距及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