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山市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理提質改造項目啟動資格預審,預算金額61028.82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垃圾焚燒發電廠及配套滲濾液處理站、飛灰固化暫存間、飛灰填埋場等生產建構筑物及設備設施,還有生產管理服務及生活功能建構筑物及設備設施。本項目生活垃圾總處理規模1200t/d,其中本期處理規模2×350t/d,預留二期處理規模1×500t/d。
本項目特許經營期限共計為30年,從特許經營協議生效之日起算。其中建設工期從主體工程開工日為開始節點,至項目主體結構封頂之日止預計為1年;商業試運行預計3個月,商業試運行通過“72+24”小時試運行,且連續7日垃圾處理產出及煙氣排放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和要求,且經實施機構同意后進入正式運營期,試運行及正式運營期為29年;在本次測算中商業試運行的時間計入運營期第一年。建設期如有提前或推遲,總合作期限隨之變化,運營期固定不變。
項目工程總投資61028.82萬元,建設投資為59626.42萬元,建設期利息1122.93萬元,鋪底流動資金299.47萬元;其中建設投資包括:工程費用42334.36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16066.88萬元;預備費用1205.18萬元。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資格預審申請人應滿足《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①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申請人聲明函);
③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申請人聲明函);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申請人聲明函);
⑤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按照資格預審文件的格式提供申請人聲明函。重大違法記錄,是指資格預審申請人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根據財庫〔2022〕3號文,較大數額罰款認定為200萬元以上的罰款,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明確規定相關領域“較大數額罰款”標準高于200萬元的,從其規定);
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申請人聲明函)。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投標(提供申請人聲明函)。
(3)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提供申請人聲明函)。
(4)按照發改環資〔2020〕1257號的相關精神以及鶴山市政府的使用要求,本項目主體工程建設期1年,為實現項目建設進度計劃,資格預審申請人需持有在廣東省鶴山市內不少于70畝的建設用地(建設用地證明材料以不動產權證書為準或以資格預審申請人蓋章的承諾函為準,用地需符合規劃。
注:若資格預審申請人提供承諾函作為證明材料的,需提供政府或主管部門蓋章的佐證材料。另外,資格預審申請人需要在中標并簽訂特許經營協議后90日內,提供不少于70畝的建設用地的不動產權證書,建設用地剩余使用年限不少于30年)。
(5)資格預審申請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記錄名單或未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記錄;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項目資格預審公告發布之日至提交審查文件截止之日期間,在上述網址的網頁查詢結果為準(加蓋申請人公章),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申請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領取資格預審文件
時間:2022年07月25日至2022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廣州市越秀區環市中路316號金鷹大廈10樓
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方式:現場獲取
申請文件提交
應在2022年08月05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將申請文件提交至廣東省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10樓會議室(廣州市越秀區環市中路316號金鷹大廈10樓)。
資格預審日期
資格預審日期為申請文件提交截止時間至2022年08月05日前
原標題:超6億 鶴山市生活垃圾資源化處理提質改造項目資格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