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深化赤水河流域生態保護專項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貴州在新時代西部大開發上闖新路的意見》(國發〔2022〕2號),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出新績的實施意見》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實舉措保護好赤水河水生態環境,將赤水河流域打造成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生動實踐的樣板典范,奮力在生態文明建設上出新績,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赤水河流域水生態保護和修復工作部署和要求,以鞏固赤水河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統籌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圍繞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修復、水資源保護,強化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協同推進赤水河流域高質量發展,為筑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奠定堅實基礎。
(二)實施范圍。主要涉及畢節市七星關區、大方縣、金沙縣,遵義市播州區、匯川區、桐梓縣、仁懷市、習水縣、赤水市9個縣(市、區)。赤水河干流主要是指清水鋪(云南與貴州跨界斷面)至鰱魚溪(貴州與四川跨界斷面)河段,主要支流包括堡合河、二道河、桐梓河、觀音寺河、習水河(流域面積500平方公里以上)以及仁懷市境內的五馬河、鹽津河等重點管控支流。
二、工作目標
到2023年,赤水河干流水質穩定達到Ⅱ類,茅臺鎮支流溪溝水質全部消除劣Ⅴ類并進一步改善。到2025年,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100%。
三、重點任務
(一)深化工業污染防治
1.深化白酒行業污染治理。按照“三個一批”原則,優化推進仁懷市白酒行業結構調整。建設白酒污染綜合治理體系,根據《仁懷市醬香白酒產業污染綜合整治行動方案》《仁懷市醬香白酒產業污染治理規范(試行)》,加快推進白酒行業“四改兩建設”污染綜合治理。產能2000千升/年以上的白酒企業原則上優先自建廢水收集處理設施。產能1000-2000千升/年的白酒企業規范建設預處理設施。建設完善園區廢水收集處理設施。補充建設分布式廢水集中處理設施,與現有連片處理設施構成完善的集中廢水處理體系,廢水處理設施應配套建設惡臭氣體收集處理設施。建立白酒產業綜合監管執法體系,完善部門聯合執法,白酒企業信用監管,企業治理付費機制;推進企業取水、排水、管網收集和處理水量水平衡自動監控系統,重點溪溝水質自動監測系統,仁懷市白酒企業綜合監管大數據平臺建設;推行污染治理設施第三方運行管理。實施赤水河支流溪溝清管、清水、清岸綜合整治。其他縣(市、區)應引導白酒產業聚集發展,禁止無序發展白酒產業。(省生態環境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遵義市、畢節市及有關縣(市、區)政府落實。以下均需有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深化煤礦企業污染治理。對流域內122家煤礦企業按照生產、在建、停產(關閉)分類制定煤礦“一礦一策”整改措施,重點推進“三水一渣”(礦井廢水、洗煤廢水、淋溶水、矸石廢渣)及揚塵污染等問題整改。在產煤礦重點整治污水處理設施能力不足、設施老舊運行效果差、原煤堆場、洗煤廠、矸石堆場淋溶水收集、雨污分流不徹底、揚塵污染等問題。停產關閉煤礦重點整治礦井水處理、原煤堆場、矸石堆場生態修復不到位、雨污分流不完善等問題。在建煤礦嚴格落實新建項目環保“三同時”及污染防治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整改,對未完成整改的煤礦企業依法實施停產措施。(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深化開發區廢水污染治理。著力推進開發區廢水處理設施提質增效,深入實施開發區雨污分流工程,完善工業廢水收集管網和雨水管網建設,進一步提升開發區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依托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水的開發區,完善開發區納污管與城鎮污水處理廠管網建設,打通管網建設“最后一公里”,實現管網全覆蓋。廢水排入市政管網前應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2022年底,基本實現開發區廢水應收盡收,全面處理后達標排放。(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著力推進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序推進赤水河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持續開展入河排污口分類、命名、編碼及標志牌設置工作。開展重點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重點支流入河排污口監測、溯源,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推進整治。(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二)深化城鎮環保基礎設施建設
5.推進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推進“廠網”一體化,優先進行管網雨污分流建設改造,同步實施污水處理廠和污水管網建設改造項目。全面排查污水直排溢流,管網錯接漏接、混流問題,補齊污水處理能力和收集管網短板。推進“泥水”一體化,同步規劃建設污泥處置設施與污水處理設施,積極推進焚燒發電、水泥窯協同處置等污泥處置方式,減少污泥填埋。推進“城鄉”一體化,推行“以城帶鄉”污水處理建設運行。2025年赤水河流域設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0年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縣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基本消除。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合理制定動態調整污水處理費標準。(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等參與)
6.推進生活垃圾收集處置。生活垃圾日清運量在300噸以上的縣(市、區),應加快發展以焚燒為主的垃圾處理方式,適度超前建設與生活垃圾清運量相適應的焚燒處理設施,到2023年基本實現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鼓勵跨區域統籌建設焚燒處理設施。有序開展現有垃圾填埋場整治。進一步推進地級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到2025年底,匯川區、七星關區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深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7.分類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城鄉一體化”原則,推行整縣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重點實施水源保護區、黑臭水體集中區、中心村、城鄉結合部、旅游風景區等區域生活污水治理。治理路徑堅持“分散為主,集中為輔”,人口較為分散的村莊,優先采取分散治理;人口密集程度高的村莊,建設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城鎮所在村及周邊村,有條件的納入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系統處理;地處偏遠,人口較少的村莊,采取農村改廁后糞污進行資源化利用的方式處理。2023年底流域涉及行政縣(市、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覆蓋率達到45%,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30%。(省生態環境廳牽頭)
8.加強農村生活垃圾收集處置。建立完善“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科學設置農村生活垃圾收集點,建設完善轉運站,增強配置垃圾轉運車、清運車,鼓勵相鄰鄉鎮垃圾轉運站共建共享。依托城鄉垃圾處理設施對農村生活垃圾進行一體化處理(處置)。到2023年底,30戶以上自然村寨垃圾收運設施覆蓋率達70%以上,鄉鎮生活垃圾收集轉運設施覆蓋率達100%。(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牽頭)
9.強化養殖污染防治。按照“源頭減量、過程利用、末端治理”原則,大力推廣畜禽養殖新技術、新模式應用,推進畜禽糞污治理,提高畜禽養殖規模場、養殖大戶糞污資源化利用率。畜禽養殖場必須配套建設糞污處理設施,根據糞污消納能力和設施處理能力確定養殖規模數量。到2023年,規模化養殖場設施配套率達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80%以上,污水處理率達100%。加強老舊池塘改造力度,積極推廣水產養殖尾水治理技術,促進水產養殖尾水處理和循環利用,排入外環境的尾水必須經處理達標后排放。到2023年,尾水處理或循環利用率達90%以上。(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牽頭,省生態環境廳等參與)
(四)深化水生態治理修復
10.加強珍稀特有魚類保護。嚴格落實長江流域十年禁漁行動,持續推進赤水河流域全面禁漁專項整治行動,強化河長制巡河和漁政監管等措施,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查處制造、銷售非法捕魚設施等行為。科學開展魚類增殖放流,定期開展圓口銅魚、長薄鰍、中華倒刺鲃等珍稀特有魚類的人工增殖放流。加強科技支撐,配合中科院水生所推進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保護及赤水河河流生態觀測試驗站建設,對珍稀特有魚類進行監測。(省農業農村廳牽頭,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局等參與)
11.加強水土流失治理。以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為重點,通過實施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坡耕地治理、礦山整治修復等工程,并進一步鞏固好退耕還林成果,積極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到2023年底,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面積達920平方公里。重點預防區應明確生產建設活動的限制或禁止條件,采取建設林草植被、封育保護、自然修復等措施,提高林草覆蓋率和水源涵養能力。(省水利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等參與)
12.加強石漠化治理。堅持以調整農業產業結構為路徑,充分利用喀斯特地貌、生物景觀與生態優勢,大力發展特色林果、林藥、特色畜牧業、綠色農業、林下經濟、生態旅游等綠色產業,因地制宜推進流域石漠化綜合治理。實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復、草地建設等林草植被恢復,加快流域石漠化綜合治理。(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林業局等參與)
13.加強礦山礦井生態修復治理。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原則,加強流域礦山礦井生態修復和水治理,深入實施“一礦一策”治理措施,重點推進裸露礦山、矸石山、邊坡覆土復綠及礦坑水治理。強化已治理修復礦山的后續監管,嚴防復綠區人為破壞,對礦山復綠區種植物成活率較差的及時進行補植保養,切實鞏固礦山修復成效。(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能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強生態流量管控。著力清理整改224座小水電,保持赤水河干流自然流態。赤水河小水電清理整改階段,要科學制定退出方案,強化支流小水電生態流量管控,水庫大壩(堰壩)拆除前要加強生態流量監管,加強日常監測預警,確保赤水河基本生態用水。(省水利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省能源局等參與)
(五)推進生態示范創建
15.大力推進流域生態示范創建。在流域內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等創建,打造一批生態文明樣板典范。通過強化流域生態治理與保護修復,流域生物多樣性進一步完善和豐富,推動赤水河流域美麗河湖創建。(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深化區域聯動合作保護
16.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嚴格落實《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赤水河流域共同保護的決定》。加強應急聯動、聯合執法、聯合監測。積極推進云貴川三省繼續實施赤水河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形成受益者付費、保護者得到合理補償的運行機制。(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主體責任。遵義市、畢節市及有關縣(市、區)是本方案實施的責任主體。為確保責任落實到位,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本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項目等納入工作計劃,確保措施、資金、責任“三落實”。
(二)強化調度督導。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掛圖作戰、掛牌督戰、掛賬銷號”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調度工作機制,定期對有關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并建立臺賬。適時開展現場督查督辦,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調查處理。
(三)嚴格責任追究。本方案完成情況納入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同時納入深化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對履職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有關工作推進不力、進展緩慢的進行預警、通報、約談,實施掛牌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