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在線 清潔能源】“十二五”期間,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開始全面規模化發展,進入了大范圍增量替代和區域性存量替代的發展階段。隨著開發利用規模逐步擴大,我國已逐步從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國向可再生能源技術產業強國邁進。
國家發改委12月19日對外發布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等。規劃提出,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6.8億千瓦,發電量1.9萬億千瓦時,占全部發電量的27%。
《規劃》提出,到2020年,水電新增裝機約6000萬千瓦,新增投資約5000億元,新增風電裝機約8000萬千瓦,新增投資約7000億元,新增各類太陽能發電裝機約7000萬千瓦,投資約1萬億元。加上生物質發電投資、太陽能熱水器、沼氣、地熱能利用等,“十三五”期間可再生能源新增投資約2.5萬億元。比“十二五”期間增長近39%。
《規劃》提出八項任務:積極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到2020年,基本建成長江上游、南盤江紅水河、雅礱江、大渡河六大水電基地;有序建設“三北”大型風電基地,推進海上風電開發;全面推進分布式光伏和“光伏+”綜合利用工程,推進大型光伏電站建設;加快發展生物質能、地熱能,推動海洋能發電、儲能技術示范應用等。
截至目前,《水電發展“十三五”規劃》、《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生物質能發展“十三五”規劃》等四個專項可再生能源規劃都已經對外發布。這意味著“十三五”期間可再生能源的規劃體系已經完備。
《規劃》披露的數據顯示,到2015年年底,全國水電裝機為3.2億千瓦,風電、光伏并網裝機分別為1.29億千瓦、4318萬千瓦,太陽能熱利用面積超過4億平方米,應用規模都居首位。全部可再生能源發電量1.38萬億千瓦時,約占全社會用電量的25%,其中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占5%。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朱明分析,“十三五”期間,需要進一步轉變可再生能源發展理念,從強調可再生能源開發規模和速度逐步轉變為重視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水平,行業管理的重點由開發建設管理轉移到開發建設與消納利用并重,更加重視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質量和效益。
基于此,“十三五”期間,在風電乃至整個新能源產業中,將不再以規模為導向,而是更加重視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和利用,特別是就近和就地的利用。以風電為例,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風電在丹麥、西班牙和德國電力消費總量中的比重分別達到42%、19%和13%,已成為重要的供電來源。同時,德國、丹麥等國把開發利用風電作為實現2050年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的核心措施,屆時可再生能源占電力消費的比重將達80—100%。而在我國,雖然風電裝機增長迅猛,但風電的利用還剛剛起步,截至2015年底,風電占我國全部發電量的比重僅為3%左右。類似的情況在光伏發電領域同樣存在。
據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處長李鵬介紹,在《規劃》中增加了一些推動系能源利用的重要內容,即推動新能源電力達到較高比例的示范區和微電網及局域電網的建設,通過推動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多種形式的集成應用,使得局部地區清潔能源占比達到較高比例。“只要地方和企業愿意嘗試,我們都積極支持,同時也會部署和跟蹤一批比較有典型意義的試點項目,爭取通過廣泛示范,為終更大范圍內可再生能源的高比例應用積累有效的技術和政策經驗。”
此外,此次《規劃》大篇幅強調推動儲能技術發展。《規劃》將“推動儲能技術示范應用”作為“十三五”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八大主要任務之一,用了近400字的篇幅,對儲能產業的發展方向做出了詳盡部署,明確提出“十三五”要實現儲能產業在市場規模、應用領域和核心技術等方面的突破。足見國家對于儲能技術的重視程度。
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具有“間歇性”等先天不足,這也是其消納困難的原因之一,儲能是轉變這種不穩定性的有效解決方法之一。“儲能技術是第三次技術革命的關鍵技術,也是能源系統從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過渡的奠基石。”中國經濟交流中心能源研究專家景春梅表示。
目前我國儲能產業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不管儲能材料還是儲能技術亟待加大研發力度。“如果大規模儲能技術能夠解決,對于可再生能源開發將有很大促進作用。”國家發改委合作中心能源研究所所長白俊指出,看好“十三五”儲能技術及可再生能源發展前景。
(據中國證券報/歐陽春香、21世紀經濟報道/王爾德、新華社/安娜 劉羊旸 王琰穆、人民網/姚金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