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棘與光明同時存在 深圳垃圾焚燒之路步履維艱
焚燒與否?一場無休止的口舌戰
上世紀80年代以來,因成熟的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技術,使得焚燒處理成為主要的垃圾處理方式。但近年來,隨著垃圾焚燒廠越建越多,環境管理政策強化,公眾認知度和參與度的提高,社會形成兩派意見。許多支持垃圾焚燒的專家認為,我國人口聚集度越來越高,土地資源也日趨緊張,生活垃圾產量大,尤其是在特大城市,垃圾焚燒是解決城市“垃圾圍城”的主要出路。且從技術角度考慮,若規范建設和運行焚燒廠,能夠保障環境質量。應該強調的是,目前全國范圍內垃圾焚燒廠曝出的問題的根源不在于技術,而是運營和管理的不到位,直接影響污染指標的控制程度。在高標準建設垃圾焚燒廠后,完全可消除焚燒廠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以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國家環保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專家組成員趙章元為代表的“反焚燒派”則認為焚燒不是一種好的、科學的垃圾處理方法,不管焚燒排放控制多好,二噁英總會有,即使是按照歐盟標準0.1納克(10的-9次方克)排放,其累積效應都很可怕。而且我國部分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存在標準較低、運營不善、監管缺位、污染超標等問題。與此同時,公眾對二噁英等物質“談虎色變”,產生“鄰避效應”——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現象凸顯。
對此,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總工程師徐海云表示,很多人其實忽略了大量生活垃圾露天焚燒和填埋場自燃向大氣中排放的二噁英,而將這部分視同“零排放”,從而誤認為發展垃圾焚燒發電就會制造二噁英污染。國外的研究亦表明,1噸垃圾露天焚燒或在填埋場自燃排放的二噁英,是同量垃圾經過現代化焚燒排放的二噁英幾千倍。來自德國的研究顯示,當垃圾被運往焚燒廠時,二噁英單位含量就已達50納克,生活垃圾經過焚燒后,垃圾中原有二噁英得到分解,向空氣排放的二噁英只相當于原有含量的1%。因此,發展現代化的垃圾焚燒發電,實際上是削減二噁英排放的措施。
深圳市能源環保有限公司總經理、住建部環境衛生工程技術中心專家委員李倬舸也表達了他的見解。他指出,公眾無需對二噁英等物質“談虎色變”,有研究表明,若保持焚燒爐內溫度大于850℃,并控制煙氣在爐內停留2秒以上,即可使二噁英得到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