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測標準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中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現狀監測,需要開展土壤常規45項檢測,目的一是了解或掌握調查評價范圍內土壤環境現狀,為后續相關工作奠定基礎,二是確保建設項目用地土壤環境質量符合國家或者地方有關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 土壤環境(試行)》(HJ 964-2018)對現狀監測因子的要求,根據《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
檢測方式
現場取樣,或客戶送樣
技術參數
重金屬(7項):砷、鎘、鉻(六價)、銅、鉛、汞、鎳;
揮發性有機物(27項):、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乙烷、1,1-二氯乙烯、順-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鄰二甲苯;
半揮發性有機物(11項):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并[b]熒蒽、苯并[k]熒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