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醫院廢水處理特點
設備概述:
設計出一種可地埋設置的成套有機廢水處理裝置,其設備采用九十年代后期國內外*工藝和生產制造技術,生產出以玻璃鋼、不銹鋼為主要原料的SL型系列污水處理設備。 其目的主要是使生活污水和與之類似的工業有機廢水經該設備處理后達到用戶要求的排放標準。
該設備主要用于居住小區(含別墅小區)、高級賓館、醫院、綜合辦公樓和各類公共建筑的生活污水處理,經該設備處理的出水水質,達到**排放標準。全套設備均可埋設于地下,故亦稱"地埋式生活污水處理設備"。
設備標準:
1.醫院、衛生院、機構需要執行《醫療機構水污染排放標準》GB18466-2005中的標準。
2.醫療機構污水處理的程度,主要是根據污水的排向而定,本著安全、環保、節能、減排、增效的基本原則,選擇技術前瞻、工程投資經濟、穩定、處理流程簡化、運轉費用經濟、操作管理簡單的污水處理工藝。
3.綜合醫療機構(縣級或20張床位以下和其他所有醫療)機構,無論排放到何處,*低要求必須經消毒處理后方可排放。可以采用的裝置有虹吸式二氧化氯消毒裝置以及自動同步雙虹吸醫院污水消毒裝置。
工藝選擇原則為:
傳染病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并需進行預消毒處理。
處理出水排入自然水體的縣及縣以上醫院必須采用二級處理。
處理出水排入城市下水道(下游設有二級污水處理廠)的綜合醫院*采用二級處理,對采用一級處理工藝的必須加強處理**。
對于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小型綜合醫院,條件不具備時可采用簡易生化處理作為過渡處理措施,之后逐步實現二級處理或加強處理**的一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