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十四五”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及與環保行業相關要點,小編已做整理,如下:
第二章 發展思路、原則和目標
第三節 主要目標
“雙碳雙控”目標:“雙碳”階段性目標和能耗“雙控”目標全面落實,倚能倚重發展模式明顯轉變,重點用能行業單位產品能耗優于國家能耗限額先進值,工業用水強度繼續下降,綠色發展水平實現新提高。到2025年,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單位工業增加值CO2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指標完成國家下達目標任務,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10%。
第三章 高質量建設“兩大基地”
第一節 優化升級能源和戰略資源基地
電力。優化電力結構,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建設千萬千瓦級新能源基地,進一步提高非化石能源裝機比重。堅持就地消納與外送并舉,集中式與分布式開發并舉,促進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發展。建設“風光氫儲一體化”“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項目,最大化開發利用風光資源。圍繞滿足區內需求、外送配套,適度布局火電項目。實施傳統燃煤機組改造,降低煤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
油、氣和氫能。加大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推動區內油氣增儲上產,提高油氣資源接續能力和自給能力。落實國家油氣產能儲備和替代要求,重點在鄂爾多斯適度布局煤制油、煤制氣項目,增強油氣保障能力。搶抓氫能產業進入市場化臨界點戰略性機遇,推進氫氣制取、存儲、運輸、應用一體化發展,支持鄂爾多斯、烏海申報加入國家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城市群。
稀土等戰略資源。以戰略高度、全球視野、全局觀念,加強稀土資源勘查和儲量評價,增強儲備能力,加大保護力度。綠色高效開發稀土資源,嚴格總量控制,保障原料供給,提高稀土資源綜合利用率,建設世界最強的稀土原料基地。推廣應用冶煉分離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打造稀土勘查、開發、利用、回收全產業鏈,逐步實現稀土集約節約和循環高效利用,保障稀土資源和產業安全。支持北方稀土做大做強,完善和提升包頭稀土產品交易所功能,建設世界最大的稀土交易中心。對晶質石墨、螢石等極具潛在優勢的戰略性礦產資源,在未實現高端化技術應用期間,實施生產總量控制。加大銅、鐵、錫、鎳、鉀鹽、磷等緊缺礦產勘查力度,優化開發銅、鎳、鉻、錳、金、銀、鉀鹽、天然堿等礦產資源。落實生態環保要求,同步推進綠色礦山建設。
第六章 推動制造業綠色發展
落實能耗“雙控”政策要求,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改造提升傳統產能,構建高效、清潔、低碳、循環的綠色制造體系,逐步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助力碳達峰、碳中和。
第一節 嚴格控制“兩高”行業規模
落實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及碳排放強度控制要求,堅持將能耗約束、環境約束挺在前面,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嚴格控制“兩高”行業新增產能規模,除合規在建項目和已完成產能置換項目外,原則上不再審批“兩高”行業新增產能項目,確需建設的須實施產能和能耗減量或等量置換。嚴格“兩高”項目準入,確需新建的“兩高”項目,在開展前期工作過程中,深入論證建設必要性、可行性,項目布局符合“三線一單”要求,工藝技術裝備達到國內先進水平,能源消費符合地方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要求,單位產品能耗達到國家先進值;污染物排放符合區域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削減要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綠網、用綠電”,實施“綠電替代”。
第二節 加快淘汰落后產能
統籌產業政策和能耗、環保、質量、安全等方面技術標準,綜合運用法律法規、經濟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依法依規、堅決有序淘汰高耗能行業落后產能。對列入淘汰范圍的落后產能相關企業,不得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盟市實行“區域能耗限批”;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企業實施更加嚴厲的懲罰性電價政策,必要時依法責令停產或關閉。力爭利用三年時間,列入淘汰范圍的落后產能基本退出。
第三節 加大綠色化改造力度
對標國家先進標準或同行業先進標準,重點實施節能、節水和超低排放技術改造,推進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支持高效節能、節水、環保技術和產品裝備產業化,努力提高制造業綠色發展水平。
節能技術改造。制定節能技術改造行動計劃,對標先進標準,重點對火電、鋼鐵、電解鋁、鐵合金、電石、銅鉛鋅冶煉、煤化工、建材等高耗能行業重點用能企業實施節能改造,改造后產品單耗力爭達到國家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對能耗超限額企業實行更加嚴格的懲罰性電價政策。開展重點用能企業節能診斷,加大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支持力度。鼓勵第三方機構在化工、冶金、建材等高耗能企業實施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等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推動開展碳排放交易、用能權交易。
節水技術改造。落實以水定產要求,以黃河流域、西遼河、“一湖兩海”地區為重點,在鋼鐵、煤化工、羊絨紡織、食品加工、生物制藥等高耗水行業全面實施工業節水改造,引導企業實施循環水梯級利用和中水、高鹽水、冷凝水回用改造,推進鋼鐵冷卻水高效循環、煤化工污水深度處理、食品加工冷卻水零排放、制藥污水膜法處理及回用節水改造,進一步完善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到2025年,工業中水回用率由77%提高到82%,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到92%,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累計下降10%。加大節水技術改造項目支持力度。
超低排放技術改造。重點在火電、鋼鐵、焦化、水泥、玻璃等高排放行業,推廣應用高效除塵、脫硫、脫硝、低氮燃燒、分級燃燒、智能控制等新技術,采取催化再生煙氣脫硫脫硝、硫磺回收裝置達標改造、VOCs綜合治理、硫磺尾氣超低排放、加熱爐及鍋爐煙氣達標排放治理等措施,降低工業廢氣、廢水、廢料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到2023年底,烏海及周邊地區現有炭化室高度5.5米的焦爐全部完成干熄焦改造;到2025年,地級城市建成區內所有燃煤發電機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點排放行業、重點排放企業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工業固廢綜合利用。鼓勵利用粉煤灰、煤矸石、脫硫石膏、冶煉廢渣等大宗工業固廢生產水泥、新型墻體材料、路面基層材料、土壤改良劑、復合肥、陶瓷,提取有價金屬。支持烏海大宗固廢綜合利用基地和托克托工業園區、烏拉特前旗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建設。在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舊輪胎、廢塑料、廢棄電子產品等重點領域實施資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建設。
第四節 構建綠色制造體系
圍繞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和清潔生產水平,以促進全產業鏈和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發展為目標,以標桿引領、示范帶動為路徑,繼續創建一批綠色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制定若干綠色制造標準,打造一批綠色示范標桿。
綠色產品。對標《生態設計產品評價通則》(GB/T32611)和生態設計產品評價規范系列國家標準(GB/T32163),引導企業在鋼鐵、有色、化工、建材、農畜產品加工等行業開發稀土鋼、多晶硅、聚氯乙烯、陶瓷、氨基酸、甜菜糖、羊絨制品等能源消耗最低、生態環境影響最小、可再生率最大的綠色產品。到2025年,爭取新創建綠色產品20個。
綠色工廠。重點在鋼鐵、有色、化工、建材、裝備制造、農畜產品加工、醫藥、電子信息等行業選擇一批基礎好、代表性強的骨干企業,通過采用綠色建筑技術建設(改造)廠房,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納比例。鼓勵企業合理布局廠區內能量流、物質流路徑,淘汰落后工藝設備,建立資源回收循環利用系統,采用先進適用的清潔生產工藝技術裝備,推動用能結構優化,創建具備用地集約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點的綠色工廠、綠色數據中心。到2025年,新創建綠色工廠50個。
綠色園區。全力推進工業園區綠色能源革命,實施園區控煤減碳工程,鼓勵有條件的園區率先開展零碳產業園應用示范,啟動實施零碳供電系統和智慧用電項目,實施源網荷儲工程,開展綠電消納行動。鼓勵園區高耗能企業采用新能源供能方式進行電能替代,探索建設“碳達峰、碳中和”先行示范項目,構建園區綠色發展模式和發展格局。在自治區境內的黃河、遼河、海河、松花江流域選取一批工業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水平高的園區,在園區層面推動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加強余熱、余壓、廢熱資源和水資源循環利用,在企業層面促進廢物資源交換利用,補齊完善園區內綠色產業鏈條,建設一批布局集聚化、結構綠色化、鏈接生態化的綠色園區。到2025年,新創建綠色園區15個。
綠色供應鏈。重點在乳品加工、肉類加工、羊絨制品、醫藥、電子電器、機械制造等行業培育一批代表性強、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龍頭企業,建立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的采購、生產、營銷、回收及物流體系,推動上下游企業共同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逐步實現資源利用高效化、環境影響最小化、鏈上企業綠色化目標,帶動上下游企業綠色發展。
綠色制造標準。落實《工業節能與綠色標準化行動計劃》,整合行業協會、科研院所、綠色評價機構和重點企業創新資源,支持企業制定一批自治區級重點行業綠色制造、能耗地方標準,參與國家標準制定,逐步建立健全工業綠色標準化體系,擴大標準覆蓋面。
第十章 實施保障
圍繞規劃落實,制定稀土產業高質量發展規劃,制定新能源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制造、化工轉型升級、農畜產品加工、新材料、生物醫藥、產業數字化轉型等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重點、落細落實任務。繪制優勢特色產業鏈全景圖,制定優勢特色產業鏈建設方案,堅持問題導向推動延鏈補鏈擴鏈強鏈,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競爭力。制定鋼鐵、化工、有色、建材等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促進制造業綠色低碳發展。建立符合自治區實際的基于能效和環保的差別化電價機制,調整“兩高”行業電力市場交易政策。清理取消“兩高”項目不合理支持政策。